果然,赫敏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她认真的看着汤姆买来的物品,听着他的介绍。
“所以你还买了一个水晶球?”
“送的。”汤姆纠正到。
“那晚上占卜一下!”赫敏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还没聊几句,门就被敲响了,是亨特博士,他来叫大家出去吃晚饭。酒店老板推荐了一家附近的小餐馆,餐馆里客人不多,汤姆他们进去后,坐了两大桌,几乎占据了半个餐馆。
餐馆的老板是个微微发福的中年光头大叔,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蓄着一条淡淡的一字胡,看起来非常的和蔼。他用口音浓厚的英语亲自招呼着大家坐下,然后给每桌各自端上了一打果汁,每个罐子都有成年人的小臂大小。紧接着,又拿上了两篮子“耶素”,这是埃及人的主食,是一种不用酵母制作的平圆形面包,有些像是死面无芝麻的马蹄烧饼,同时,他也拿过来了两个陶罐,里面装满了啤酒。
汤姆对陶罐里的啤酒不感兴趣,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埃及的果汁与加了水或者加了调味香精的果汁不同,多是只加新鲜水果的纯天然果汁。汤姆选的是芒果汁,里面果肉充足,味道纯正。赫敏则是倒了一杯葡萄汁,一起慢慢的呷着,嘴唇边上都染上了淡淡的紫色。
不久,伴随着一股浓郁的异域风情的香气,老板再度走了进来,他手上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里面盛着好几个泛着油光的细亚麻袋子。
“这是巴赫什抓饭,”威尔虽然性格恶劣,但见识却很广,“这是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一带的特色美食,特点就是用布袋烹饪,非常耗费精力,一次烹饪耗时4到6小时,甚至8小时。不过当地人不会选择把袋子装在热水中慢慢煮,然后出门访友——等天色已晚,他们结束狂欢,回到家时,正好可以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
“喔——”在座的众人发出了不明觉厉的赞叹。威尔也得意洋洋的喝了一大口啤酒,“这可是传承了上千年的味道,不可不尝。”
这时,老板将托盘放在桌子上,拿起上面摆着的一把铲子,开始轻轻拍打袋子,将里面的抓饭打散。紧接着,他打开了袋子的封口,一股香气扑面而来。
他听见了威尔和众人的对话,也接话道:“米粒受热膨胀,就会把其他食材里的汁水挤出,这些汁水最终被米粒吸收,由于大米吸满了汁水,所以吃起来更加饱满,入味儿。”
他一边介绍着这道菜,一边拎起袋子的一角,将开口朝下,轻轻抖动,同时用铲子拍打袋子,将里的抓饭抖在大银盘子上,一个小小的袋子里竟然倒出了一大盘抓饭。反复数次,成年人手臂长的盘子上堆满了抓饭。
“祝你们在幸福快乐的生活中发现美食。”他端起盘子,走到阿廖沙他们的桌子旁边。
除了巴赫什抓饭,老板还端上了一锅绿色的浓汤,这是用尼罗河两岸常见的植物:锦葵,混合着米饭和大蒜炖成的名为莫洛奇亚的菜品,是埃及的特色美食。除此之外,还有一大盘卡巴布烤肉,一大碗水果沙拉,还有一碗加了蜂蜜、葡萄干的浓酸奶。
“这次的古城,还是我偶然间在翻阅一份莎草纸影印资料时,找到的线索,按莎草纸的记载,那是属于时间之神和初代法老的城市,同时,那份记录里,还有这样一个奇怪的图形。”大家大快朵颐之际,亨特博士讲起了此行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