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因为这个脑洞,加上书名《娱乐圈刑警》五字,从开始到现在,不知被喷了多少回。
诸如刑警怎么能混娱乐圈、你是在侮辱这个职业、作者没有脑子吧一点常识没有之类的评论不胜枚举。
负责任的讲,我应该比大多数人了解警察这个职业,原因你们自行想象。
所以这些喷的,通常我会一笑了之。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个脑洞在吸引了一部分对警察职业感兴趣的书友外,其实也限制了更多读者,毕竟这个社会对公职人员的普遍印象...不说也罢。
总体来说,本书还是达到了我提笔时不敢想象的高度,虽然没能万均收尾有些惋惜,但咸鱼作者已经相当满意了。
接下来回到开头说的结尾问题,除了硬核原因,该填的坑咸鱼作者已经基本填完。
而且最初签约时,咸鱼作者预期字数是一百万字,超额完成任务不是吗?(合同为证)
您要问了,难道不能继续写下去吗?
能!
非常能!
不停写案子的话,即便赶不上死亡小学生,拖个一年半载想来不成问题。
那么接下来写什么呢?
无非进入连泰提到的特殊部门,破破全国性的大案,至于娱乐方面,已经得到了天像天马,再来就只能奥斯卡格莱美了。
最后站上双巅峰的闵警官还能做什么?等待年华老去?
真要这么写,窃以为本书就失去了应有的味道。
所以现在这样,给闵警官留下无限未来,真的不好吗?
见仁见智吧。
但这就是咸鱼作者的选择。(哭唧唧,宛然看到好多小钱钱愤然而去)
不知不觉就唠叨了一千五百多字了,咸鱼作者如果码正文也能这么快该多好~
最后说说新书吧,可能大概也许说不定会有人想了解下呢?
嗯,还没提上日程。
因为咸鱼作者之前脑抽又申请了个学位,接下来要准备毕业论文和答辩,再加上本身的工作生活...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
曲终,终要人散。
各位书友,咱们江湖再见!(拱手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