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地方,李煜和晨雪乔装打扮,变成了一个普通农民的样子,拿着剑。
十一直接去了当地的官府,那位官府很热情,但是背地里却想要杀了他。
李煜和晨雪来到当地最有名的餐馆吃起了饭。
晨雪和李煜看着这些达官贵人,眼里充满了喷怒。外面的百姓还在受灾,里面的人却在花天酒地。即使唐朝隐喻了,可是风俗确丝毫未变。
李煜喝着酒,对晨雪说:“来吧,大干一场,当一次劫匪,看看是什么感觉?”
“这么快就忘记自己的身份了?你这适应性也太强了吧。”晨雪笑着说。
“既然看不惯,何必要看哪?杀就对了。”李煜眼睛里充满了血丝。
“来吧,杀。”晨雪说到。
两人把剑拔了,看见一个人就杀,真是毫不留情。
许多人听见惨叫,就赶忙出来查看,可是看见的只是两个人拿着剑,朝他们走去,地下只是一群尸体。
“啊,跑啊。”只听见一个人喊,他们才反应过来。
“想跑,可惜还是慢了。”李煜像走火入魔的说到。
“第一次,见你如此血腥。”晨雪笑了笑。
“不为人民的人,该死。”李煜说。
接着,李煜从楼上飞到楼下,看见一个杀一个,满堂都说血和尸体。
有人侥幸逃了出来,这也正是李煜想要的,通知官府也就是计划当中的一部分。
一会,官府的人把晨雪和李煜围在一起,说到:“抓起来。”
晨雪和李煜也不抵抗,就被官兵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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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腐败之气,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恨的东西,但也是不可缺少的东西。
有的还留,可有的却是半刻也留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