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她说完就离开了,留下我一脸茫然地傻楞在客厅,客厅里除了晚饭后的菜味,就属她浓浓的香水味最刺激,浓到不自觉咳嗽几声。我满脸狐疑地思考她的回答,不知是真是假,她到底是我娘,不会这么快又寻得新欢,我不信她是这样的人。如果她真的敢带哪个男人回到家里,睡在我爹的床上,我一定会拿把菜刀一刀劈在他的脑门,不留情面。
大概是先前落下的后遗症,但凡温度降下来,我的双脚就变得冰凉,膝盖也仿佛被针扎一样,时不时刺痛。躺在床上,把被子裹成一团,脚塞在里面,也不见有好转。我想起了黎落,她要是在我身旁,一定不会再寒冷。我又想起了爹,一到深夜睡不着我就会想起他,幻想他会下一秒开门进来,告诉我他回来了。
自上一次大半夜出去,英子出门的频率越来越高,大多都在八九点,回来都不晓得是何时了,反正我是睡着了。晚上没人在家,我一个人睡多少有些害怕,尤其远处的树林里发出奇怪的吼叫,不知是风,还是野兽。干脆把头埋在被窝里,一觉睡醒,天也亮了。
十一月的尾巴,这里迎来了第一场大雪,如鹅毛般,如柳絮般,在天空漫天飞舞,将曼妙的舞姿展现得淋漓尽致,为了迎接这场大雪,整个地面铺了一层洁白厚实的地毯,踩过还会留下一排脚印。放学后我还未曾到家,就看见两排脚印沿着院子消失在家门口。
我推开门,陌生男子坐在桌旁,点着烟,翘着二郎腿,盯着天花板发呆。见我进来后,怪异地看着我,仿佛我才是闯进别人家的陌生人,但是这张脸,又好像在哪里见过。我被吓得不轻,退到门口,朝里面喊了声娘。
英子从厨房出来,看着我们,朝我走来,拉着我的手,直到男子面前。“快,丫头。”英子冲着男子说,“叫周叔好。”离近一看,我才缓过神来,他不就是上次来我家打麻将的赤膊男子吗,就这么看着他,一句话都不说,什么周叔,一看就是没有素质的周扒皮。
他倒先把低素质一面迫不及待朝我展现,伸出手捏我的脸蛋:“丫头长得挺可爱的,可惜是个哑巴啊,不会喊人?”
一只粗糙的手劲越使越大,拉着我半张脸,疼得感觉马上要被他扯下来了。我拍走他的手:“疼啊!”转身回了房间。
“原来会讲话啊。”他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语气对我说,气得我真想甩他一巴掌。
饭桌前,我只顾扒着自己碗里得饭,懒得理他们。他一点也不客气,粘着菜叶的筷子就往鸡汤里捞,本该清澈透明的汤飘起他的菜叶,真的好恶心。我净捡他没动过的地方吃,但凡他碰过一下,我的筷子不会再踏足半步,远离千里之外。
英子见我只吃素菜,好心替我从鸡汤里捞了块肉。
“我不要!”我朝她吼,把肉连着碗底的米饭倒在桌上,盯着她。
“你讲这东西可该打?”他嗦了口筷子,翻我一眼,嚼着肉嘟囔着。
我不怕他,一点也不:“你敢打我,我就找黎叔叔打死你!”
英子把筷子啪一声摔在桌上,啧着嘴把我往房间赶:“不吃就滚回房间写作业,给脸不要。”我也砸了下碗,摔门进了卧室,赌气不再理她。
我是真的一点也禁不起饿,加上外面的凛冽寒风捎着漫天飘絮,双脚又像冰块一样,伸进被窝仿佛踏进冰窖里,半天也捂不热。周扒皮后来进了英子房间,再没出来过,头不是饿晕的话,我一定冲进厨房拿刀砍他,可现在能做的只有把头埋在蜷缩的身体里低声哭泣。
一回家就见着两排脚印的频率越来越多,见到他,我不会说一句话,扒饭的时候我吃得飞速,盯着他筷子的指向,接而避之,英子应是没注意到我的小心思,间或夹菜给我。双手迅速把碗端起,贴近嘴巴,摇头拒绝。
我喜欢推开小窗,把洒落在窗沿上的薄薄积雪撸到一块,捏成一个大球,再捏一个小球叠在上面,用笔在小球划一个难过的表情,摆在台灯下。没一会儿,小雪人就化作一滩水,浸湿了练习簿的边角。我望着水傻笑,多希望我悲伤日子就像雪人一样,在洁白灯光洗礼下,化为乌有。
如果有一道圣光出现在我头顶,为我指引明媚的方向,我必然马不停蹄,竭尽全力地,朝那个方向奔跑,跑到生命尽头,也不愿停下。
冬天就快到了,我不堪的生活跟眼前的天气一样,是寒冷的,是迷茫的,活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一种煎熬。我大胆想过,等我初中毕业那天,一定要让黎叔叔帮我换个地方上高中,哪怕是跪着求他。想着想着,鼻子堵了,眼眶湿了,那画面感动不了黎叔叔也一定能把自己感动死。
老林在班会上说过:“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去他的诗和远方,我连苟且都快要苟且不过去了。他是个文化人,说话文邹邹的,我一初中生,只晓得谁对我好,我就爱谁,其他爱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