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端着小碗和母亲一起去路口的那家馄饨店里吃馄饨。
五毛钱一碗吧好像?嗯,应该是五毛。
满满一碗的馄饨足够一个小女生吃的饱饱的。
印象中母亲却是不吃的,虽然只要五毛钱母亲似乎还是舍不得买。用她的话说,五毛钱买面条的话我和你爸爸一起吃都足够了。
但是,母亲啊,面条是面条,馄饨是馄饨啊!
那时候我总是不理解,面条和馄饨怎么能相提并论呢?馄饨有肉而面条只是面。
母亲,可真傻!
如今,自己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儿子随我也喜欢吃馄饨。
街里开了一家馄饨店,味道很好。我也经常带儿子去吃,一碗八块钱。
八块,算了算若是放在二十多年前的话够买十几碗了。
自打结了婚我离母亲似乎越来越远。
我并非远嫁,婆家和娘家抄小路的话也不过三公里地。可母亲却因为父亲工作的缘故去了温州,现在算来除去弟媳妇怀孕那一年母亲在家呆了一年多点时间之外,她已经在温州住了将近十年了。
十年,这就是我这三十年里的第二个阶段。不过这个要留着以后再说。
如今最想说的就是:妈,街里的那家馄饨店味道真的挺好的,等你过年回来的时候,我带你去尝尝好不好?
这次女儿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