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安排着社员们地里地外地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林蓁也在种地——种家里后院的菜地。
她把自己从冬菇的事情上摘出来,多半也是因为这件事。
林蓁先种了红薯还有紫薯。
算上一开始在山里种的那次,紫薯已经繁殖到第三代了,再种下去就是第四代。
随着番薯本味的回归,挖出来的番薯个头也越来越小,所以才敢明目张胆地在院子里种。当然,紫薯的个头跟本地种的品种还差得有点大,但是她可以用是在省城大圩市里偶然所得的新品种来把事情圆过去。
纯迭代、杂交品种一二三等等,为了避免交叉影响,林蓁分别将不同的种类种于院子的四个角落去了,除此之外,还沿着院墙根下,种了不少花。
林蓁种花,不单纯只是为了观赏的,种在后院,更多半是为了吃。
茉莉花、金莲花、洛神花、菊花和薄荷、是用来晾干泡茶喝的。
鸡蛋花、金银花是用来煮凉茶的。
月季是种来做鲜花饼的。
当然这些花才种下,最起码也要几个月到一两年的时间,才能长出林蓁所想要的鲜花。
所以忙完种花的事之后,林蓁就把时间空出来折腾吃食了。
她也不是像以前一样逮着想吃什么了或是刚好得了什么食材了,就想吃什么做什么。而是考虑到她曾跟大队长提议过的靠海吃海,就往把一些海货加工成熟食这个方向去思考。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大坡村两样都沾了边,但是林蓁知道对于大队来说海和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说海和山都属于集体所有这个范畴,但是被冠以集体所有这个头衔,是意味着收成的大部分是有上交任务的。
其实跟普通社员不能随意下海捕捞一样,山上的东西严格上来说是不允许个人去取用的。
村里人之所以能不时进山寻摸点东西,是因为山里有植被的遮挡,再加上每个村都默认划分了各自地盘的,得了什么东西往背篓里一揣不容易被发现,东西不多、种类又杂,干部们不会较真。
海面上无遮无挡,有船下水的话完全瞒不过其他村赶海的人,容易惹争议。
为了避免麻烦,所以虽然听林蓁一开始说起产品深加工的时候大队长明明很感兴趣,但是过后却没有再问及这件事,而是一门心思往“山珍”使劲。
不过,林蓁推测在山里所能采集到的东西份量恐怕不如预期。毕竟大队副业的分红是给所有社员的,而捡了带回自家,就全部都属于自己。
但是相对于在山里获得东西更容易的林蓁来说,她显然更喜欢的还是没那么容易得到的海货。
如果海产品加工的利益能让大队长心动,只要由他这边提出申请,成功获批成为大队副业的话,他们村里的船就相当于拥有了出海许可的。
那么林蓁费煞思量想要的结果终于来了——到时要是村里的船出海捞到了什么稀罕东西,被她看上了的话,就等于拥有优选购买权了。
更甚者,他们可以像结婚前那次一样,以出海浪漫玩耍的名义借用村里的船,到时自己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