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的晚上,异常的忙碌。
老头子让老陈对王雷在缅甸的战果进行宣传以后,老陈就让所有的笔杆子严阵以待。
他一回到报社,就立刻开会。
要求所有的笔杆子一起上阵,对王雷在缅甸歼灭日军两个联队的事情,进行大篇幅的报道。
当然,为了保护王雷,报道需要使用化名。
老头子也省事儿,告诉老陈,直接用炸天帮叶良辰的名字就行。
反正这个名字当初在菲佣群岛,已经被用过一次了。
炸天帮。
叶良辰。
老陈咂摸了一下嘴儿。
够牛逼。
至于说对王雷歼灭日军两个联队的过程不了解。
没关系。
饭后一支烟,过程全靠编。
不要说有事实,就是没事实,对于他们这些笔杆子来说,也都不成问题。
我们的脑袋里,有的是狗血剧情。
当天晚上,所有的笔杆子齐上阵。
报社里灯火通明。
老陈拿着红色的笔,一篇一篇的文章看过去。
最后确定了十篇质量过硬的,排版以后,连夜送到了印刷厂。
印刷厂那里的工人已经准备就绪。
哗啦哗啦的就开始印刷。
等到第二天早上山城老头子老百姓醒过来买早点的时候,卖报的小郎君已经满街跑了:“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仅仅半个小时,炸天帮叶良辰的名头,就传遍了整个山城。
所有人都震惊不已。
我们的部队里面,居然还有这样一个生猛之人。
炸天帮……
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而老头子,在山城的官邸,召开了一次隆重的新闻发布会。
专门把远征军在缅甸歼灭日军两个联队的情况做了介绍。
老头子说的唾沫横飞,口吐白沫。
距离老头子比较近的记者,都被喷的满脸白沫。
一股幽门螺旋杆菌的味道。
听的下面的记者两眼放光。
在发布会现场的,除了国内的记者之外,还有大量的外国记者。
很显然,这样的新闻是非常让人震惊的。
华夏远征军,在缅甸居然干掉了日军两个联队!
我的上帝呀!
太不可思异了。
这样的战斗力,简直让人震惊。
一个米国女记者一听是炸天帮叶良辰,眼睛立刻就亮了。
激动的都合不拢腿。
“噢天呐,居然是那个炸天帮!我知道他。
他在菲佣群岛,指挥我们米军,同样击败过日军。
他现在已经到缅甸了吗?
真的太可惜了,我还想让他继续指挥我们米国部队呢。”
老头子一看,台子底下一个金发碧眼的大洋马。
身材火爆。
打扮时尚。
这样的一个米国大美女,居然戴着一副眼镜。
火辣中还透着点知性。
我喜欢!
老头子高兴的点点头:“这位记者朋友,你说的没错,就是他。
他可是我们国军里面最优秀的指挥官之一。
有他在,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打败缅甸的日军!”
其他国家的记者很快就抓住了一个关键信息。
这次的胜利,好像女王国的部队,没有参与啊。
我滴妈。
这可是很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