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说的,很保守。
他告诉王雷:“这个炮团,是一个加强炮团,装备的火炮,都是一百零五毫米的大口径火炮。
除此之外,还有六门一百五十毫米的榴弹炮。
而坦克团,一共装备了一百辆谢尔曼坦克。“
听的王雷胆战心惊。
这特么……
有这样的牛逼的装备,你们还怕个毛!
对面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日军步兵师团而已。
这样装备的一支部队,如果被日军给揍了,那特么还怎么见人?
这种富裕仗,王雷还是第一次遇到。
史迪威很谨慎:“王雷,你觉得我们能击败日军吗?
几个指挥官,对日军的进攻方式,很不适应。
他们已经被日军给打怕了。“
王雷都要拍桌子了。
打是必须要打的。
不止是这里的日军,整个菲佣群岛上面的日军,都得干掉。
我尼玛。
这这样强大的装备,不打根本说不过去。
为了让米国的几个将领重新建立信心,王雷决定,他先带一个团的部队,向日军进行主动进攻。
多的不敢说,干掉日军一个大队,王雷还是有把握的。
当然,王雷并不是直接带着一个团就愣着脑袋往上冲。
他准备先用火炮轰一阵,然后带着一个坦克营,再加上一个步兵团,对日军的先头部队发起进攻。
日军现在一点准备都没有。
这样突然进攻,干掉日军一个大队的兵力,轻而易举。
前提是,史迪威暂时把部队的指挥权交给他。
毕竟要指挥炮团和坦克团以及步兵团,如果没有指挥权,想要干掉日军一个大队就别想了。
洗洗睡得了。
史迪威完全没有意见。
不就是指挥权吗?
好说。
我同意了。
别说指挥权,只要王雷你能击败日军,你当这个参谋团副团长,我史迪威都没意见。
史迪威立刻命令,全军所有人,都听王雷指挥,包括史迪威自己,都要服从王雷的命令。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王雷立刻命令,炮团把炮口,对准巴加克以北三公里的地方。
等待他的命令。
而王雷,带着一个步兵团,还有一个坦克营,赶往了巴加克。
按照王雷的分析,日军一定会绕过纳莱布山的正面,沿着海岸线,进攻巴加克。
因为巴加克对于米军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地方。
如果巴加克被日军占领,那么不但米军的后勤补给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还会短了纳莱布山米军的退路。
这会使得纳莱布山上的米军,直接投降。
这点王雷非常肯定。
西方国家部队的思维,和东方人说完全不同的。
只要打不过,那就投降。
完全不考虑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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