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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开膛破肚!

《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

在古人看来,连头发、皮肤都不能轻易损伤,何况是开膛破肚、挖取肝脏呢……那不仅是对死者极大的侮辱,还会让亡灵无法转世投胎、永远在阴阳界间做个孤魂野鬼!

“我家夫君已经惨死,万不能再糟蹋他的尸体了,尸不全、下地狱,妾身宁死也不答应,还请青天大老爷做主!”

“姓李的,我们老大都被你打死了,你还要侮辱他的尸体、你的心肠也太狠毒了!”

“请青天大老爷做主,严惩杀人凶手、还我等一个公道。”

……

孙氏和一众泼皮们闹了起来,在大堂上哭天抹泪的、坚决不同意开膛破肚。

这下曹县令为难了,毁坏尸体的确是一件犯忌的事情,原告一方又坚决不同意,自己总不能强行下令吧?

可被告一方也不是平常人,乃是大唐宗室子弟,如果不把案件审理清楚、平空冤枉了他的清白,自己同样要负巨大责任的,左右为难,如何是好?

不怕,李昭有办法!

什么办法——四个字:财可通神!

“孙氏,你家夫君死的蹊跷,要想查明真像,只有开膛破肚、取肝验证才行,这样吧,只要你肯点头答应,无论结果如何,本公子皆愿拿出两千贯钱、作为你家夫君的安葬费用,再请草堂寺的高僧们为他超度一番,使亡灵早登极乐世界,如何?”

“什么,你真给两千贯钱?”

“不错!”

“好,民妇答应了!”

常言道:鱼找鱼、虾找虾,乌龟王八是一家。

李大勇是个泼皮无赖,他的妻子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好吃懒做、见钱眼开,听了李昭开出的条件,顿时不再哭闹了。

有了两千贯钱,自己可以盖一座大房子,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穿绸裹缎,再招一个年轻俊俏的夫婿,夜夜风流快活,那种小日子想想就美的流口水啊!

至于死鬼丈夫—李大勇,以后每年的清明节,多给他烧点纸钱也就是了。

其他泼皮也是如此,两千贯钱啊,孙氏吃肉、他们多少也能喝口汤吧,因此都不再反对了,只有一个脸上有青色胎记的泼皮,似乎有反对的意思,可是看其他人都同意了,也就没敢开口说话。

原告一方不再反对,曹县立刻下令:开膛破肚、取肝验毒!

……

尖刀、铁钩、木盆、温水、香烛、祭品、一碗炒熟的粟米,还有几只小鸡雏……需要的东西准确就绪,开始验毒!

老仵先是摆好了祭品、点燃三支清香,恭敬的对着李大勇的尸体拜了三拜,又念叨了一番、祈求亡灵不要怪罪,自己只是奉命行事。

而后手持尖刀,在尸体的腹部切开一条半尺长的口子,用铁钩把血淋淋的肝脏拽了出来,切下鸡蛋大小一块,扔进了装有温水的木盆中。

浸泡一会儿之后,舀出一些血水和粟米混合一起,放在了大堂的地板上,几只小鸡雏立刻啄食起来……

大堂上下几百双眼睛,全盯着这几只小鸡雏,看它们有何反应?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鸡雏们没有反应。

两柱香过去,鸡雏没有反应。

小半个时辰过去了,鸡雏们还是没有反应,在大堂上跑来跑去很是欢快。

……

这下完了。

几只鸡雏未死,说明肝脏浸泡的血水中没有毒,也就说明了李大勇不是中毒身亡、而是死于李昭的铁掌下!

这次,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啪——肝脏已取、血水已验,李昭你还有何话可说吗,虽然你是宗室子弟,可也难逃大唐律法的严惩,本尊现在下令,把你关入……啾啾——啾啾——啪嗒!”曹县令一拍惊堂木,开始对李昭宣判了,准备先把他关入牢房中,而后移送到长安—宗正寺,交由宗正卿按律严惩。

王法无情:纵然是宗室子弟,杀人亦当偿命!

那知刚宣判到一半,几只小鸡雏突然发出痛苦的鸣叫,在地上蹦哒几下,纷纷气绝身亡了。

鸡雏死了。

血水之中,蕴含剧毒,李大勇的确是中毒身亡的,而李昭则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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