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凌晨,家住又一村的白琳女士,来到旺角警署报案,称其被名为李奥的男性强奸;并向警方描述昨晚受害的全过程。】
【6月9日晚上,白琳女士和大学同学因为暑假的到来,而相约在四海酒店庆祝。席间,白琳女士称其因醉酒后身体不适,前去酒店旁边的唐记凉茶店购买凉茶。
同一时间,名为李奥的男性和他的同事也来到凉茶店,据白琳女士称,“他当时看我的眼神极其下流,还冲着我吹口哨,他的同事与凉茶店老板进行阻止,却被他骂了一顿,我趁乱赶紧跑了。”
唐记凉茶店老板唐廷,以及李奥的同事吴浩的证言证实了这一点。
之后,白琳女士肚独自回到酒店包厢,因为不想打扰同学们的兴致,便隐瞒了这件事。
“如果早知道会变成那样,我就不会隐瞒了。”
据其称,当她再次离开包厢接同学时,被埋伏在楼道里的李奥偷袭,并实施强奸。】
“原主的同事和凉茶店老板为她作证?呵……”
原主关于那天的记忆只剩下大排档里的推杯换盏,酒量本就差劲的他,根本没可能跨越马路去买凉茶,还对陌生女性口出狂言,甚至蓄谋强奸。
凉茶店老板唐廷的证言:“可不是嘛!这家伙叫李奥是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没素质了!人家好好的一个大学生,讲话又礼貌。
他看人家长得漂亮就去调戏人家,我这做长辈的当然看不过去了,就喝止了他,没想到这家伙没有一点尊老爱幼的心,当时就跟我对骂起来了!
还说什么,‘老子不光要上了她,连你家所有女人都得跪在我的胯下’,你说气人不!”
同事吴浩的证言:“是这样没错,当时他喝的有点醉,再加上刚刚被一个女人耍了,最近他总是说女人都爱财、没良心,还说都是婊子什么的;我们确实是笑话了他,但谁也没想到他真的会偷偷潜入四海酒店去……做那种事啊!”
接着是原主的口供:
警:6月9日,也就是昨天晚上,你在干什么?
李奥:发了薪水,和同事聚会。
警;除了这些呢?
李奥:我(迟疑)遇到了一个女大学生……
警:你对她做了什么?
李奥:我……见色起意了。
警:然后你对她起了歹心,埋伏在四海酒店的楼道里侵犯了她?
李奥:是。
警:把作案细节描述一遍。
李奥:我在她进入楼道的时候捂住了她的嘴巴,她喝多了酒身上没什么力气,穿得还是高跟鞋,我很快把她按倒在地,她身上穿得是背后有拉链的黑色连衣短裙,我一边去解她的里面的衣服,一边去撕她腿上的裤袜(以下省略)。
这就是原主供认不讳的证言,可李奥完全没有印象,尤其是最后对案件细节的描述,条理清晰,画面感强,说是某些岛国作品的小说化他都信,根本不可能是慌得不行的原主能说得出来的!
…………
除了以上这些人证外,卷宗内还记录着白琳内衣上的指纹,以及作案时留下的体液等等物证,而且那些体液的DNA对比结果也是剑指原主。
“居然还有DNA对比结果……”李奥从长椅上站起来,在公园里慢慢转悠起来,“除非我得到的记忆被掺了假,否则这份检验报告绝对有问题……不对,还有一种可能,只是有点膈应啊……而且这些证言也不对劲,我还是亲自去问问他们本人好了。”
首先就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原主的供述是否属实,DNA的鉴定结果可信度怎样,应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
档案室内不仅存放着案件卷宗,更有旺角警署的警员信息,李奥很快就找到了负责这件案子的人,乃是隶属于刑事侦缉处的警长——高志伟。
从寸照上来看,高志伟约莫三十岁左右,长得大耳阔鼻,眉毛又浓又粗,嘴唇反而有点薄,而且皮肤显白,不像是警察熬夜加班的警察。
刚才没有在警署里看到过他,毕竟是刑事侦缉处的人,在外出勤也很正常。是李奥按照资料上的高志伟的家庭地址,从地下直直地赶了过去。
……
高志伟自认不是一个好警察,他也从来没想过当一个好警察,不然拿着那么点钱工资去真拼命……
那不是傻子吗?
有他认识的那么几个同事,整天说什么‘警察的职责就是为民除害,维护秩序,捍卫正义’,对此他只有一句得了吧。
为民除害?
费心费力的,谁记得你啊?
维护秩序,捍卫正义?
有什么好处吗?喊得多了涨工资吗?
白昼不分的走街串巷,做些苦哈哈的事情,有时候还会得罪某些大人物……做这些有什么用啊?
能像我这样住独栋小楼吗?能像我这样保养几个嫩出水的年轻女孩一起乐呵吗?
想到这,高志伟从一片白花花的年轻女人堆里爬出来,哼着小曲儿穿上其他同事花一个月工资也买不起的高档睡衣,踢踏着拖鞋走到客厅厨房,从冰箱里拿出进口红酒。
下一秒,一个高大的人影从地底浮现,高志伟还没来得及惊讶和害怕,就被其夺过手中的红酒瓶,然后眼睁睁看着对方,用那上万块的红酒给他开了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