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拿着一把枪,腿上湿濡的血水粘粘裤腿,爬了一句,拖出长长的血迹。
岳宵想都没想,伸手去拉他。
萧蔷看得胆战心惊,“岳宵!”
他手里有枪,要是救了他反咬一口那该怎么办?
可岳宵没有丝毫迟疑,她要的就是那把枪!
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等男人上半身躲在柱子后面,她手突然反转,五指成刀,劈在男人的手腕上。
男人没想到她会从救人者转变成掠夺者,手指轻而易举一句就送来了枪。
岳宵从地上把枪捡起来,举起来来回翻看,浑身都透着冷,“虽然不是那个最新款的勃朗宁,但应该也还不错。”
萧蔷愣住,“你一个女孩子居然会射击?”
“啊,不会啊。”岳宵无畏地笑笑,说时已经给枪上了膛。
她昨天才第一次碰枪,还走火了呢。
不过,生活嘛,就是要冒险才会有刺激呀。
总是被公式化的教条束缚真的很无聊哎。
“不会射击还拿枪?无异于是给自己增加十个敌人!岳宵,把枪放下!”萧蔷大喊,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这么乱来!
岳宵只是笑笑,猛然贴在柱子上,用余光瞥见男人离他们只有几步之遥,他所到之处,哀嚎遍地,好几个人受了枪伤。
可他却像是没看见,直接踏在人身体上走过来……近了。
他每一步都不疾不徐,胜券在握。
只要杀了首席夫人,他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至于能不能走出去,不是他考虑的范围,进来他就没打算活着出去。
门口人已经跑完,梅园里唱戏人都躲在后台,大厅里哀嚎遍野,犹如人间烈狱。
这一幕时常会上演,有时候会在普通百姓家,有时候在两军对垒,那一声声的惨叫,犹如灵魂深处的呐喊,他们不想死,可为什么偏偏会轮到他们?
他们的家被人占了,国不将国,甚至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过是打开家门,让那些凶神恶煞的敌人走进来,转眼,豺狼全都变了模样,凶神恶煞,杀人不眨眼。
回想这一天,和以往没什么不同,艳阳高照,空气中弥漫着栀子花的淡雅清香。
他们来听戏,谁也不知道,这如同往常每一日的日子,却要了自己的性命。
如果能重来,他们不该出这个门,待在家里和妻儿聊天说话,如果能重来,宁愿做个恶人。
先拿起枪对准那些天杀的畜生,如果能重来……什么与人为善,什么和平相处,掀了天也要守住家门,不让他们踏进来!
“四岛人,去死吧!”地上被男人踩到腿的看戏人突然大喊一声,发了疯一样抱住他的腿,张开嘴巴毫不留情啃下去。
男人没留神,腿上钻心的疼让他忍不住闷哼,他甩了一下,没甩开,慌乱中抬起手对着他的脑袋开了一枪。
看戏人身体抽搐,手还是死死的抱着他的腿,用尽最后的力气死死钳住他的腿。
“砰砰”又是两枪,看戏人闷哼两声,彻底没了力气,倒在男人脚下,死不瞑目。
“二娃!”岳宵脚边的男人悲痛欲绝,眼眶里泪水涟涟。
岳宵握紧拳头,出离的愤怒让气血冲上脑袋,她再也蹲不下去,拿着枪要从柱子后面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