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去隔壁还了碗,林琼枝的生活里就多了个叫荀妩的漂亮邻居。
她心灵手巧,总会做很多美味的食物。她心地善良,总会把美味的食物向她分享。对内向不善交友却渴望交到好朋友的林琼枝来说,荀妩就是仙女。
可仙女朋友也让林琼枝烦恼不已,无他,实在是仙女太爱投喂了。
林琼枝捂着腮帮子默默忧愁,明明每次都和自己说好要拒绝的,可美食的香味一出,总勾着她说不出拒绝的话,到今天为止,她已经不知不觉吃了荀妩好多东西。
虽然也担忧自己会长胖,但林琼枝更担忧的是这样一味接受人家的好意而不回应,会不会慢慢失去好邻居好朋友。
再一次还碗却带回一盘新出炉甜点后,林琼枝想,该回赠点什么了。
做饭她其实是不擅长的,但她这双每天敲键盘数万次的胖手手也不是一无是处。除去写小说,林琼枝最大的爱好就是做手工,大到挂毯编织小到剪纸窗花她都有涉猎。虽说算不上技艺高超,但做个礼物送人还是不在话下。
但做什么呢......想起荀妩那张脸,林琼枝脑中忽然浮现出古代贵族大家闺秀的模样。富贵加身不显浮夸,行走坐卧自有风采。端庄秀丽优雅不凡,所有能想到的词汇都想套在她身上。
林琼枝想,如果她是拥有这个美人的君王,她肯定恨不能把所有的一切都捧给她。
唉~可惜。作为一个小垃圾,她大概只能送点边边角角的东西。比如,一方锦帕。
买了张现成的空白锦帕,画好早早构思的花型图案,再用针线细细勾勒。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林琼枝才把这不过两厘米大小的花样绣好。
手艺好不好暂且不说,但这样的用心还真是她打小到现在头一回。
“这是你亲手做的吗?”荀妩双眸亮晶晶的,面上盈满了惊喜。她端着一方锦帕细细看来,上面的刺绣并算不得好,有些针脚都没能藏好,可心意难得。
“谢谢枝枝,我很喜欢。”荀妩珍重地收起礼物,看到胖胖的小姑娘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
林琼枝抿嘴微笑:“我手艺不太好,你不嫌弃就行。”
“怎么会嫌弃呢,这是枝枝亲手给我做的锦帕,我可喜欢了。”荀妩拉过她的手,无意触到她指尖,神色一变。
林琼枝触电般收回手,却被荀妩强硬拉过去,手心翻开。
只见那十个手指头都被戳出了针眼,食指被戳的最多,密密麻麻的小针眼,看着平白让人心疼。
林琼枝红着脸低声说:“只是看着不太好,没什么事的,我下针时都心里有数,没怎么用力,别看这些针眼多,其实都没出血。”
荀妩嗔她一眼,拉着她坐到沙发上:“坐着别动。”
“哦哦,好。”林琼枝性格软糯,荀妩说什么她就乖乖照做。
荀妩进房间找来药箱,细细给她每个手指都上了药,还掏出一双手套给她戴上。
“不用戴了吧这个。”一次性手套不都是吃东西的时候才需要戴的。
“怎么不用,你成天打字,手指头又是敲键盘的主力,不给你戴上手套几分钟你就能把药全给蹭没了,那涂这药还有什么用?”荀妩点点她的小脑袋瓜,一脸说教。
林琼枝连连后退,只能乖乖答应。
大概是因为送过回礼,又有荀妩细心给她上药的经历,林琼枝觉得和荀妩的距离突然拉近。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二人竟然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同时她也知道了荀妩的职业,那么会做美食的荀妩本职工作竟然和吃食相隔了十万八千里,她居然是开美容院的,对了,还有个副业的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