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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举两得,妙啊

一大一小正僵持不下,却听马氏撩起帘子笑着招呼道:“官人,该用膳了。你饿得,小孩子可饿不得。”

张方平给苏辂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意思是“先放你一马,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苏辂开始考虑着跑路的可能性。

这个岳父不能要了。

这个岳父太精明,万一以后这位岳父大人认为他拥有无人能比的绝世才华逼他发愤图强怎么办?

他真的是一个只想混吃等死的咸鱼小废物啊,最好在床上都舒舒服服不用自己动的那种,女上男下什么的,他完全可以接受的。

就是得早早督促老婆多锻炼,要不然怕她吃不消,累坏老婆的话他会心疼的。

唉,张家小娘子多么可爱,聪慧大方,可盐可甜。

他很想牵着她的手,陪她从萝莉走到御姐。

只可惜她爹不太行。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家人的事,这个岳父看起来不太好相处,他成亲以后肯定会被岳家欺负的,说不准还要把他老婆孩子接回娘家,逼着他去考功名,不考上不给他们见面。

难道说这次注定又是一场有缘无分的邂逅?

成亲不易,苏辂叹气。

他不想努力了,他想回家啃老了。

苏辂忧愁地跟在张方平身后去吃饭。

苏轼和苏辙丝毫没发现小堂弟沉重的心事,张方平这个主人先动了筷,他们立刻齐齐地朝炉焙鸡伸了筷子。

鲜嫩的鸡肉吸满汤汁,松松地挂在骨头上,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肉香。

要是细细去尝的话,会发现它连骨头都入味了,得多吸吮两下再吐出来才不觉浪费。

好吃!

吃货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说一开始苏轼和苏辙还有点矜持,在尝完第一块炉焙鸡之后他们就逐渐加快了下筷子的速度,你一块我一块地消灭着看起来分量很可观的美味鸡肉。

苏辂见两个堂哥吃得忘了在别人家,一点都没拘着点的意思,只得先收起自己的烦心事加入抢菜阵营,免得一会三只鸡只剩骨头。

真是奇了怪了,以前没人抢的时候,炉焙鸡明明没这么香啊。

吃饱喝足,散步养生。

月色正好,苏辂和苏轼、苏辙、张恕在后衙自带的小花园里瞎逛,给苏轼他们灌输“生命在于运动”“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之类的养生保健知识。

苏辂记得九年义务教育课本里头有一篇他堂哥写的文章,讲的是他堂哥大半夜不睡觉去找一个叫张怀民的朋友,那张怀民也是个大半夜不睡觉的夜猫子,两个人开开心心地在静悄悄的承天寺瞎溜达。

当时他堂哥看着周围那些黑黢黢的竹林啊柏树啊水藻啊,立刻迸发了绝妙灵感,写了一篇短小精悍、传诵千年的《记承天寺夜游》!

苏辂决定每天晚饭后坚持拉他堂哥散步养生。

一来,散步是他唯一能坚持的运动;二来,说不准将来这篇文章里会加一句“我堂弟要是在这里,肯定会跟我们一起瞎逛”。

一举两得,妙啊!

看看人家张怀民,不就跟着他堂哥进了九年义务教育课本!

这就是大佬带飞的快乐!

羡慕,就很羡慕!

他也想要!

总有一天,他也会成为进入九年义务教育课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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