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了这支步摇,李云珠就移不开眼了。
步摇通体以黄金打造,上面缀着的花朵、叶片和蝴蝶,却是由羊脂白玉精雕细刻而成。花朵纤毫毕现,蝴蝶振翅欲飞,流苏珠串晶莹剔透,玲珑有致。
整支步摇,浑身上下就透着一个大写的字:贵!
就算是在宝庆丰,这样精美的步摇,怕是也不多见!
李云珠“啪”地一声扣上盒子,这不可能!
别说自己跟梁春草压根儿就没有那么深的交情。
就算是两人从小就彼此投契,情比金坚、比山高、比海深……
凭梁春草的家境,她也绝不可能拿这样一支用料名贵、做工精细的金步摇,来给自己做及笄礼!
那么,这支步摇是哪里来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春草啊春草,就算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太深的交情,你也不必这样坑我吧?!
李云珠面色十分复杂地收起了这支步摇。
连盒子一起,匆匆地胡乱塞进了自己带来的包袱里。
她觉得自己的脸,很热很热,似乎有点儿发烧了。打了一盆冷水来洗了洗,依然无法缓解这种燥热之感。
爹娘都回了镇上,只把自己一个丢在这里,就算想找个人商量一下,都没得选。
回到炕上,打开铺盖,李云珠钻进被窝儿里,躺了一会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情也依然无法平静。
心里简直像是揣了好几只爪子尖溜溜的猫,东挠一下,西挠一下,闹腾得厉害。
李云珠又把那盒子,从包袱皮里拿了出来,躲在被窝里,细细摩挲把玩。
过了一会儿,她便忍不住打开盒盖,仔细欣赏起了那步摇的做工。
真是精巧、真是贵重,真是……自己要省吃俭用地攒多久,才能买下一支这样的步摇?
细看下去,李云珠发现在金步摇底下,还垫着张白绢字条,上面写着四个小字:“情比金坚”。
庞耀祖那个一肚子花花肠子的主儿,会对她情比金坚?
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
但李云珠还是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依然有点儿烫手的脸颊。
莫非,自己天生丽质,这魔星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连梁春草这一层关系,竟都被他挖了出来!
可见,这庞耀祖,对自己怕是真的上了心呀。
论样貌,李云珠的确是同龄人中,相当出众的。
论家世,李云珠倒是没有什么家世可言。但老李家,勉强可以算个耕读人家。
自家老爹虽然中断了举业,做了粮铺账房,但亲哥哥还在念书,而且最晚明年,就要下场。
若是哥哥考中了举人,就可以做官了。
庞家虽然势大,自家子弟之中,却连一个官儿也没有。
这么看起来,两家其实也勉强算得上门当户对。
自己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打得一手好算盘,又识文断字、通情达理,落落大方、贤惠能干……
李云珠越想,越觉得自己,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那庞耀祖,莫非真的有意娶自己为妻?
他虽然贪花好色、不成器了些,但,庞家的财势摆在那里。
庞耀祖又是父母兄长都当做心肝宝贝一般疼爱的老疙瘩,也不需要掌家理事……
不失为一个好丈夫人选。
若是嫁了他,总比嫁给村里这些庄稼汉,或是镇上那些小生意人,要强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