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羡……莫羡……莫羡……我以后不胡诌了,你放开我……”
走出巷子,看着不远处的戏台越来越近,御楚楚慌乱中左右瞧了一眼。
正是那一眼,她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某人。
“莫羡,哥哥过来了,在那边!”
莫羡分神看过去的那刻,御楚楚立马挣脱她的钳制。等她看过去的时候,就只看见一抹比兔子还跑得快的身影,呼啸一下,然后扑进了远处走来的林彦怀里。
男人本能抱住她,一只手圈住她的身子,另一只手托着她的脑袋。
御楚楚:“莫羡她欺负我。”
御沉来得迟了几秒,从林彦身旁走过,他朝莫羡招了招手。莫羡走了过去,牵上他的手。
对于御楚楚恶人先告状的样子,莫羡翻了个白眼,“她在巷子里打滚,说我和你昨天晚上在房间里干了不清不楚的事,引得路人围观。”
“我现在手痒打算收拾她一顿,林彦你松手把她扔过来。”
在莫羡说话的过程中,御沉偏头看向林彦怀里的御楚楚。只是对上自己哥哥的眼睛,御楚楚“嗖”地一下绕到林彦身后。
一双手攥紧了他的衣服,将脑袋搭在他手臂上,“我没有,她污蔑我。”
“我这暴脾气,我真的要揍她……”莫羡蜷起衣袖就要过来抓人。
林彦挡在了前头,“嫂子您别跟楚楚计较,她就是个小孩儿,平日里也没什么乐趣,就喜欢撒泼。”
林彦搂住御楚楚的肩膀将人带进怀里,低头看她,“前两天你不是说想逛街吗?我今天陪你逛街。”
御楚楚拉着林彦快走,即刻就溜了。
进入人群,望不见莫羡御沉的身影,御楚楚才松了一口气。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赖到了他怀里,于是挣了挣手,把手从他手掌里抽出来。
她低了低脑袋,把被林彦握过的两只手背在了自己身后,面颊泛起淡淡的红。
“京城大饭店那件事也过了将近两个月了,两个月,将近六十天天天见到我,还不习惯?”
“习惯……”她倒是习惯了看见他,天天搁面前晃,哪能不习惯呀。
哥哥还说御氏集团这几个月非常忙,忙到莫羡都抱怨了几次御沉加班,但她瞧着林彦这闲暇劲儿,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她公寓送宵夜,早上六七点钟送早餐,闲得很嘛。
她在嘴里嘟囔了几句,随后抬头,“习惯看见你是一回事,牵手又是另一回事。前天晚上你给我送宵夜,走的时候让我送你,从十五楼握着我的手到负一楼车库。”
“你自己在车库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臭毛病改不掉,流氓……”
女人是感性的,一个人若持续关注自己对自己好,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会对他放松警惕,甚至喜欢上。
持续近两个月送餐,御楚楚对林彦的态度也改了一些。至少,晚上不会做梦梦见他欺负她了。
“倒也不算是流氓吧?”林彦弯下腰,近距离看着她的脸,“我不就是吻了你一下你的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