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沉给她的第一直觉,除了站在金字塔顶端巍峨感外,就是淡漠得不知人间烟火的清冷感。
好几次他去片场接她,站在人群里,芸芸众生中他最出挑也最引人注目,同样也能看出他与旁人的格格不入。
莫羡转过脸,唇瓣抿着勺子,微微笑道:“御总也会来小巷里吃馄饨吗?我还以为你们只会在高档餐厅吃西餐。”
他以前也不进这些小馆子。
不是看不起小馆子,而是他的周围一切并没有驱使他前往小馆子的因素。他去高档餐厅,那是从小就去的地方。
去七星级酒店,那是去参加局会……
后来,有个古灵精怪的小东西缠上了他。他带她去海底世界玩,她饿了便让他去街边摊买烧烤,就近拉着他去街头的小馆子吃面。
那是他的女孩,莫羡。
御沉偏过头,温软的目光落在女孩精致的小脸上。他抬起手擦了一下她的唇角,将一粒青葱擦了下来。
“我从来也没想过会喜欢你,我还以为我会按照人生轨迹娶一个安排好的女人。”他看着她,眼神宠溺,“但还不是栽在你手里了?”
他总是温柔看她,眸光似水,仿佛能击中人内心最软的地方。
她就是打趣他一句,他就举一反三说了这番话。
莫羡收回视线,立马低头去吃东西。捏着勺子舀了好几下,都没把悬浮在浓汤里的馄饨舀起来。
咔嚓!
一道清脆的快门声。
莫羡惊地原地弹了一下,转着身子看向他。她与他之间隔了约莫十公分,此刻她看着他将数秒钟前拍好的照片保存。
是她的照片。
她没多想,伸手就把他的手机抢了过来。
屏幕上,女孩低着脑袋,从画面的角度看能看到她精致的侧颜,鬓角还飘着些碎发。她的耳尖染着淡淡的红,像喝醉了酒的兔子。
没等她有多余的动作,御沉先一步把手机从她手里抽走。
在她侧身要夺回,男人提前扣住了她的腰肢,将人按在怀里。他低头看她,笑道:“拍得又不丑。”
“平白无故拍我做什么?”
他冥想了一会儿,说:“记录美好生活。”
记录美好生活,这是她那晚拿着手机拍他切好的兔子形状苹果时说的话。
他问,为什么要拍下来。
她说,记录美好生活,很多事情一瞬就过了,拍下来定格在相册里。
她拍照是习惯,见到心生喜欢的物件、景象、人物就会拍下来,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美好。
他记住了她的话,也把他心里觉得的那份美好记录定格。
那么,在他的心里,生活中的美好除了莫羡别无其他。他认为的美好,仅此一个的莫羡。
莫羡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被他按在怀里好一会儿,隔着他的西装外套听着他稳健的心跳声。
她蜷了蜷手,小小地攥了攥自己的衣角。
“怎么不说话了?”
女孩坐起身,手掌在他胸膛上撑了一下,将他推开。目光都没敢往他脸上落,捏着勺子就大口大口吃馄饨。
从御沉的角度看过去,见女孩的耳尖上的红往耳廓泛开。
蛮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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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南离开,御沉和莫羡去了一家私人工作室,都是御沉个人的设计室。
挑了两套配对的晚礼服。
莫羡那条裙子是御沉挑的,巴洛克式渐变蓝色长裙,后背是结绳款,能显出她纤细的腰肢。
她的妆发不过多设计,水波微卷的长发放下来披散在后背,不施粉黛的干净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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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里。
莫羡在喝酸奶。
古斯特自带的小型保鲜柜,已经成了装奶昔等物件的专属。车厢里还备着零食和糖果,杂志和漫画。
“御先生,我是第一次参加慈善晚会,很多事情不太懂。”她偏头看向他,“我进场后就跟着你,尽量不说话,免得说错话给你惹麻烦。”
“没有太多的规矩,怎么自然怎么来。”他说,像是想到了什么,御沉又说:“商场上合作伙伴多,避免不了喝酒。但有了家室不一样,女方任性点,男人都会让着。”
莫羡懂他的意思,她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知道了,谁给你敬酒我就找借口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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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酒店。
御沉下车站在车门旁,扶莫羡出来。女孩握住他的手,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下了车。
男俊女靓的组合,出现即有了吸引力。
“御总,好久不见。”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过来,笑脸盈盈地朝御沉打招呼。随后他看向莫羡,“御总今晚倒是破天荒带了女伴,这是哪家的小姐,长得好生漂亮。”
男人占有性地将莫羡往怀里拢了拢,“未婚妻。”
“恭喜御总,恭喜恭喜。婚约定下来了吗?婚礼那天一定要给我发请柬呀。”
“一定的。”御沉回。
莫羡站在他身旁只是安静乖巧地站着,不说话。一直到同他走完酒店外的红毯进了门,周围的人少了些她才问:“他们不看娱乐新闻吗?”
她和御沉公开的娱乐新闻热度那么大,很多人应该都知道。
“上流圈子里的人几乎不会关注娱乐圈子的事,就算将消息发在微博上,这些企业老总都很少会看。”
原来如此。
难怪,在普通大众面前光鲜亮丽的偶像明星,在资本家的眼里什么都不是。
“御总别来无恙,您与顾氏企业的合作案撤销后,我还以为凭着我们的交情您会和我们公司合作,没想到被陆大小姐抢了先。”
进了宴会厅,旋即就有一个略秃顶的男人迎了过来。
“唐总。”御沉朝他点了点头,随后玩笑道:“羡宝喜欢去娱乐圈玩,刚巧逢着陆小姐也在娱乐圈,我就托她照顾,欠了她一个人情,便还了她一个合同。”
“以后有机会,咱们再合作。”
被称为唐总的男人在御沉的话语声后才将目光放去莫羡身上。
“这位小姐是……”
“妻子。”
莫羡蓦地揪了一下他的衣角。
御沉面色不改,随后添了一句:“未婚妻。”
“两个月不见御总您竟然有未婚妻了?那我是没机会了,我还想把我女儿介绍给您认识,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唐总礼貌朝莫羡点了点头,“郎才女貌很是般配,恭喜御总觅得娇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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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紧张做什么?妻子和未婚妻子只差了两个字,意义区别不大。”御沉对她说。
两个人走在宴会厅里,时不时就有人来问好。
莫羡算是知道他先前进门时那句话的意思——上流圈子的人几乎不知道娱乐圈子的事。
所以他带她来参加这个慈善晚会,就是想让整个京城上流圈子的人都知道他御沉即将要结婚,她是他的未婚妻。
而且他特别积极,不厌其烦地回答相同的问题。
每一个与他们打招呼的人问及到她,他都会回一句:“这是我的未婚妻。”
就在莫羡打算回他一句话,便又有人朝他们走了过来。
“御总也来参加这次慈善晚会?”男人一面说话,一面将手里另一杯红酒递过来。
见到悬在空中的酒杯,莫羡往前走了一步,将那杯酒接了过来。她礼貌地笑着,“阿沉身体不太好,不宜喝酒,我代替他喝。”
阿沉,这是他们最初合同书上定好的。在外,他们是情侣,她喊他阿沉。
莫羡小酌一口,只是示意尊重对方。
“御总这是……”
“未婚妻,莫羡。”御沉介绍道。
男人笑着打趣,“还只是未婚妻就已经管到喝酒这事儿上了,御总您可要小心了,这日后结婚名正言顺了,小姑娘会爬到你头上压着。”
兜兜转转一个多小时,在宴会厅里应承了二十多位企业家,莫羡有些乏了。
她不觉想到御沉平日里参加局会,是真的挺忙的。
“陆知意到了,你跟她去玩会儿?”
莫羡忙地点头,“我去玩会儿再陪你应承。”她礼貌微笑笑得脸皮都僵了。
“嗯,别跑远了,待会儿找不到你。”
“知道了。”莫羡应着,转身朝人群里走了进去。
“御太太怎么走了?”有人问。
御沉将视线从莫羡离开的方向收回来,“陆小姐来了,她与陆小姐关系不错,去跟陆小姐打声招呼。”
有人笑道:“御太太还是小姑娘,年轻的小姑娘哪里喜欢凑在咱们这群老头儿堆里玩呐。”
也不知道是谁开始称呼莫羡为御太太,一个人这样喊,十个人便照着样子喊。这些混迹在商业圈子多年的人,最是会察言观色。
见御沉神色极佳,纷纷便称呼着莫羡御太太。
“羡宝年纪还小,喜欢玩。”
“那也得御总您宠着呀,我听说您专门给御太太开通道去了御氏集团旗下的娱乐公司,宠着她去娱乐圈玩。”
“也可不是,我也听说了。放眼圈子里,这样宠着的也就顾家那独生女顾莳汣小姐,还有陆老爷子宠着的陆知意小姐了。”
“我女儿也想去娱乐圈,我都不让她去,对形象不好。以后联姻,夫家哪里会喜欢去干戏子行当。”
“唐总,您是您御总是御总,御总可是听话到御太太不让他喝酒他就一滴不沾,去娱乐圈玩,还不是御太太一句话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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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厅北侧沙发。
莫羡到那便看见陆知意坐在沙发上,女人一袭大红色长裙,唇色也是烈焰的红。她半倚着沙发靠背,手上夹着一根香烟。
见莫羡来,陆知意吐了一口烟圈,将烟头拧进烟灰缸,“御太太怎么不陪御总了?”
御太太。
聊天的过程中有一个男人称呼了她一句“御太太”,随后所有人都这样称呼她。御沉非但不否认,还唇角带笑沉默默认。“……”
“陆姐你别开玩笑了。”莫羡走到她身旁坐下,“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陆知意慢慢凑到她脸边,对着她耳畔细念:“小白兔要被大灰狼吃掉了,小心被吃得骨头都不剩。御总看起来斯文,其实吃人不吐骨头。”
她直起身子,散漫地指了一下右侧。
莫羡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便看见坐在一堆女人中间的林彦。男人行云流水,游走在七八个名媛之中游刃有余。“……”
“一个在钓妹子,一个在陪着他钓妹子。”
陪的那位就是慕修明慕医生,他僵直着身子坐在林彦对面,有女人稍微靠近,他便往另一侧挪一大步。
莫羡望着林彦那边的场景,女孩托腮,“他怎么那么招女孩子喜欢?我觉得慕医生长相也不逊色林少爷。”
“女人嘛,就喜欢花言巧语哄她们的男人,男人再有点技巧,钓鱼容易极了。”陆知意也看了过去,“看到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了吗?”
莫羡“嗯嗯”一声。
“那是林少治疗过的病人呢。”
“林少爷还会治病?我一直以为只有慕医生会治病。”
“慕修明是心理师,观察人的心理状态才是他的强项,他也一直灵活运用自己的强项。林彦是国际标牌的医师,但他把功夫都用在美容整形上,为的就是钓妹子呗。”
“圈子里十个里面至少有五个找林彦动过脸。”
莫羡:“……”
陆知意前一刻说话说得挺利索,后一刻突然安静。莫羡拧眉,看了陆知意一眼,见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某一个方向。
她依着她所看的方向看去,穿过一众人群,莫羡看见了刚进入宴会厅的南风。
她在景园时听御沉说过,陆家与南家历来都有婚约,到南风这一代便是南风与陆知意的婚约。
这场婚约是陆知意向陆老爷子争取来的,论资排辈联姻也轮不上一个私生女陆知意。但陆老爷子宠她,便答应了陆知意的请求,南家那边没意见,这件事双方便无声认同了。
听说陆知意是在八岁那年跟南风见面的。
陆知意:“当年他跟着南老爷南夫人来陆家,我在二楼一眼就把他相中了。他吃了晚饭跟着南家二老回去的时候,我把他拦在陆家别墅外。”
“挡着他的路不让他走,还拍着胸脯丢给他一句话——我陆知意相中你了,你以后就是我的了。”
莫羡看向陆知意,同时陆知意也看了她,两人对视了一眼。
陆知意笑了笑,“半年前我和他在苏黎世参加了一场婚礼,我抢到了新娘的捧花塞进他怀里,当着全场的来宾吻了他。”
“这人招呼不打就在苏黎世消失了,躲了我半年。要不是你老公告诉我他在京城,我现在都找不到他。”
老公……
措辞……
这是不是太直接了?
“我和御先生还没有到……”
“反正他总有一天是你老公,我提前这样喊好让你提早习惯。”
莫羡:“……”
“我以前不知道南风胆子这么大,躲了我半年,竟然还在我眼皮子底下养了一个女人,关键是我一个月前才知道。”
“养女人?”莫羡问。
“一个模特,据说是在车展认识的,好像认识了有一年多了,他们两交往也有一年了。”
莫羡看着陆知意,这些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是那么地云淡风轻,好像她根本就不在意一样。
“你不生气?”
“有什么好气的?我生气,气坏的是我自己,他们两又不会有什么损伤。”陆知意起了身,理了理裙摆,“男人喜欢漂亮女人很正常,我不阻拦他玩女人,结婚之前我放任他玩。”
“免得,他又说我剥夺他的自由。反正,最后和他结婚的还是我,无论如何都是我。我这个人只注重结果,过程怎么样无所谓。”
陆知意往前走了两步,“莫莫你先自己坐一会儿,我去找南风。”
“哦好。”莫羡应着。
看着陆知意的背影进入人群里,莫羡都没有收回视线。
要不然怎么说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个体,陆知意这观点她就不敢苟同。若是她喜欢的、与她有着婚约的男人,她就算掐死他,也不让他去外面勾搭别的女人。
莫羡偏过头看向右侧,扫了一眼沉醉在美人乡里的林彦,以及那位心如止水人淡如菊立在美人堆里的石头慕修明。
果然,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慕修明虽然不好色,但是她就是讨厌他,谁让他疑心她。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陆知意没和你一起?”
心里正吐槽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便有个好男人的声音传进了莫羡耳朵里。
她闻声转过头,就看见御沉拿着一块提拉米苏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