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风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吸了几口气后还是忍不住问:“老板,您是不是认识莫小姐?”
说不认识都不太可能。
在马路上差点撞上莫小姐,老板就让他把莫小姐的全部消息都查了出来。到了鸟巢体育馆,坐在台下看成团表演,老板的目光就没离开过莫小姐。
直播结束后,莫小姐下了台,老板也就离开了。
而后在大厅,莫小姐落水,老板几乎是出自人的本能,径直就冲了过去,没任何顾及就抱起了莫小姐。
“认识。”男人对着笔记本电脑处理事情,说话的时候都能察觉到他话语间的笑意。
对于御沉的回答,季风疑惑了。
老板人生前二十年都生活在伦敦,是御家最有望继承家业的少主。老先生对他给予厚望,从小就费尽心思栽培他。
而老板也很争气,许多人都说他是天生的经商之才。先天过人,后天又有谋略。
老板二十岁那年出国受了重伤,昏迷了半个多月。醒来后便简单收拾了一下,来了京城,开设了一家公司——御氏集团。
五年来,御氏集团在京城站稳脚跟,而御沉也成了京城人人尊敬几分的新贵。
老板二十五年的生活,他是老先生挑选出来的,从小就陪在老板身边。可以说,老板的一切他最熟悉。
可自从五年前老板受伤醒来后,他就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来京城后,老板似乎在找人,找谁他不知道,老板没有说过。
“老板,您是在找莫小姐吗?”他只能猜想到这一步了,虽然这个猜想很不切实际。
“嗯。”御沉应了一声。
季风懵了:“……”难道他失忆了?他怎么不记得老板曾经见过莫小姐?曾经没见过,哪里来的寻找,又怎么会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