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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咖啡店出来,门口是冷风,门外是高架天桥。
莫羡穿好棉袄,往前走了几步,远远地看见那穿着华丽的妇人站在路边等车。约莫等了十来分钟,一辆黑色的阿斯顿停了下来。
后车座的门打开,盛明辉下了车,女人便扑在他怀里。
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盛明辉拥着南菱上了车,这自然又亲密的举动,在一起少说也有七八年了。
确实有这么长,他两的儿子都有五岁了。
一只老虎没有了利爪,就没了进攻的资本。如果说盛明辉是京城这二十年来一只不停往上冲的猛虎,那么他的妻子欧家长女欧曼姿,就是老虎的利爪。
没了欧曼姿的盛明辉或许还能往上爬,但爬得速度肯定很慢。若欧曼姿成了盛明辉的对手,一个与他朝夕相处二十余年的女人变成了他的敌人,最熟悉他的敌人。
不用御沉再多做什么,盛明辉也能被欧曼姿玩完。就算欧曼姿不能一招制敌,但鱼死网破还是可以的。
莫羡拨通了私家侦探的电话:“黑色阿斯顿,车牌京xxxxx,跟紧了尽最大可能把他们的孩子拍下来。晚上我给你一个邮箱,你把照片发过去。”
电话挂断后,莫羡将手机从耳畔拿下来。
就在她打算收回视线的时候,肩膀被人从后方拍了一下,“莫羡!”
莫羡转过身,就看见盛楚楚站在她身后一步内。女孩穿着一件新的棉袄,做了一个新的头发,还戴着一个红色的发卡。
她双手攥在身前,笑着:“莫羡,你在咖啡馆做什么呢?我看见你和一个妇人在说话。”
莫羡顿了一下,随后说:“摘了他们一个桔子,服务员非得让我赔钱,我没带够钱,那位夫人帮我付的。”
“这样啊……”盛楚楚小碎步跑到她身旁,挽住她的胳膊,“莫羡,你上次说等你从历城回来要给我带礼物的。我在你家门口等了好几天,都没见你出来。”
莫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