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无奈,只好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他,让他先去找懂行的专业人士问问,再做决定。
周光远还真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去了。
他就是不明白,他只是去偷了个人,又没犯法,也没伤天害理,为什么法院就非得逼着他离婚,这不是不讲理吗?
离婚不是要经过组织调节吗?最起码得三个月,哪有这么快就能离婚的?是不是胡丽丽花钱把法官给买通了?
他这个奇葩的想法,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脑袋都大,还得先给他普及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可是收费的,一小时四十。人家给他讲了一个半小时,他还是一口咬定这案子不公平。律师脑袋都冒汗了,好容易忍着凑够了两个小时,让他交费走人。
听说让他交钱,他就又不干了。
这说两句话就要八十块钱,你们穷疯了吧?你们都是骗子,我要报警!
律师都快哭了,请示了所长,好说歹说,让他交了四十块钱走人。
到这时候,走投无路,他这才回家,和父母说离婚的事情。
都到这一步了,证据让胡丽丽给抓的死死的,父母有什么办法?不过父母不傻,知道人家律师说的对。再说打官司这种事,又是请律师又是上下疏通的,胡丽丽有钱,他们没钱,奉陪不起呀。
最后,又征求了周光远两个姐姐的意见,还是联系了胡丽丽的律师,庭下和解,协议离婚。
从此以后,周光远就好像有毛病了,总觉得社会不公,大家都迫害他。一会儿说要去上访,一会儿又说到处都是妖魔鬼怪,穷人没活路。自己的家也不住了,整天在父母家里住着,嘴里一天到晚念念有词,也不知他在说什么。
胡丽丽恨透了周光远,离婚以后,把房子留给他,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领着孩子去其他地方,先租房子住着,又给孩子转了学,从此跟他们周家没有任何关系。
周光远那边,以后到底是什么情况,她不想问也不想听,就权当他们这一家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了。
丈夫对她不好,公公婆婆也不拿她当一家人,两个大姑姐就不用说了。就这么一家人,她有什么可留恋的?
对刘虹,她倒是真的同病相怜地可怜人家了。
她不希望刘虹再走依靠男人的老路子,尽量腾出时间来去找她,想和她成为朋友。
她想做的,就是想着法儿的劝刘虹,让她出来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刘虹明白胡丽丽的心思,心里对她也是十分感激。
抢人家的男人,花人家挣的钱。虽然这钱不是胡丽丽直接给的,是她拿身体从周光远那里换的,可钱最终还是人家胡丽丽挣的。
就是这样,人家没有怨恨她,还要和她做朋友。
在这个冷漠的社会里,刘虹觉得,这就是以德报怨。
她不是不想出来工作,只是她什么也不会。在工厂里学的那些东西,社会上用不上。
什么也不会,到哪里都得从头学,拿到的工钱就少的可怜。她还有个上小学的女儿,孩子吃饭,上下学接送,有个病有个灾的,还得和孩子去医院,正是需要人伺候的时候。
上班了,就要经常请假。时候长了,人家就不肯用她了。
胡丽丽就鼓励她说:“不要紧的。我也有个上小学的孩子,过去周光远指望不上,我不也过来了?只要咱自己肯努力,总会有办法。”
这时候,高崎的聚香坊正在筹备开业,高崎听孙立海的,走当年老聚香坊的路子,去南方找来了有经验的礼仪老师,在培训服务员。
无论什么时候,南方都比北方先进许多年。高崎也是考虑到,指望老聚香坊的那两个老太太,恐怕不是那么靠谱。
时代在发展,老的东西固然需要继承,可没有先进的,更现代的东西,是不行的。
他亲自带着孙立海去南方,找他过去一起做厨师的老哥们,让人家给牵线搭桥,高薪聘来了老师,培训他招聘的那些服务员。
胡丽丽的意思,就是让刘虹去聚香坊接受培训,从服务员干起。只要自己肯努力,是金子总会发光。她当年不也是从服务员开始,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刘虹就有些为难,问胡丽丽说:“这个行吗?我都三十三了,人家肯要吗?”
胡丽丽就告诉她说:“你基础不错,没有问题的。放心吧,老板挺同情你的,他一定会给你机会的。”
胡丽丽没有告诉刘虹,其实聚香坊的总经理,就是她。她已经根据高崎的要求,把服装店交给陈春梅经营,出任聚香坊的总经理了。
聚香坊修缮一新的时候,高崎就找胡丽丽、蒋师傅还有孙立海,都个别谈了话。
他们要办更大的公司了,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各自忙各自的,得统一起来,所有的店铺,都得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以,过去那个按各自服务的店铺收入提成的分配办法,就不合适了。聚香坊餐饮公司,也得变成聚香坊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也加进去了服装销售这一项。
大家需要坐下来,商量一个可行的管理办法。
其实,在经营着这些店铺的时候,不仅高崎在思考未来怎么发展,陶洁也在思考,胡丽丽、孙立海,还有蒋师傅,都在思考。因为高崎现在搞的这个分成办法,的确是很混乱,陶洁不好算账不说,大家也不好经营。
高崎的管理办法,无非也就是集大家的想法于一起,综合一下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