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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芦苇荡

于晴又想,若是把前两句颠倒,写道:明海十三岁出家的,到现在已经四年了。

好像缺了一点味道,不如庄语这样写好。

他的写作手法倒是更成熟了,于晴想,这是语感,天赋加上长年积累的东西,是语文老师教不了的。

后面又有一段,写了明海为什么会出家,而出家当和尚在那个时候又具体是件什么事情。当和尚,是个职业,跟盖房子搬砖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目的都是为了能吃上饭而已。

就这一段,虽然没有具体写,但是悄悄营造出的感觉,已经能够让人预料到故事里面的和尚恐怕跟吃斋念佛没有多大关系。

明海会写字。

“村里的人都夸他字写得好,很黑。”

“哈哈,这个庄语,笑死我了。”于晴看到这一句,笑了出来,好在之前的情侣已经走远。

“在幽默方面,这家伙倒是一点都没变。”

于晴觉得庄语的笑话里面有种暗黑的成分夹杂在里面,就像一个人一本正经地跟你讲话,表情根本不像是在讲笑话,但是偏偏讲出来的话又让你感觉非常好笑。

而在感觉到好笑的同时,对方面无表情的脸,又再次冲击你,让你感觉好笑的上面,还有一层好笑。

再后面,于晴深刻感受到了庄语的文字功力,似乎每一句都跟后面一句话挨在一起,一点废话都没有。

短短的几段文字就能描绘出荸荠庵和尚们生活的多姿多彩,荸荠庵的几个和尚,人物色彩极其分明,虽然描述的语句不多,但是看过之后就能立马分清楚谁是谁。

老和尚吃斋念佛,过年除外,平时宅在庵里从不出门。

大和尚,明海的舅舅,长得又黄又胖,声音不好听,喜欢打牌,却又老是输。不但长相不威严,连行为也都不威严,平时喜欢趿着拖鞋到处走。

二和尚有老婆,老婆有时候会来住一段时间避暑,两口子都爱干净。

三和尚长得好看又精明能干,很得女施主的喜欢,本身也风流,有不止一个相好。

小说里面,庵赵庄像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这里的人们过着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写到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的故事的时候,一直没有直接写两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都是穿插在其他事情里面。

比如说明海为大英子出家画花,在田里干活。

中间最让于晴印象深的是有一段,明海和小英子去“扌歪”荸荠,明海在小英子后面,看到她的脚印。

“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一直到最后,小英子勇敢表白之后,船滑到了芦苇荡前。书中关于芦苇荡的描写,让于晴一阵脸红,他知道,这段描述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样懵懵懂懂的爱情,也让于晴一阵心悸,身为一个老姑娘,对于爱情的向往,她并不会比那些花季少女要少。电视剧里面轰轰烈烈的爱情或许打动不了她,但是明海和小英子之间懵懂的爱情却恰恰能触动她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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