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寨主目光如此长远。
“再说这独龙冈上的三座庄园,兵力强盛,守望相助,虽算不得强敌,却也是普通村庄,若是夺了他们的粮食,便也是强抢,于事无补,故也不能动。”
苏炎排除了附近的庄园,所有人的目光,便落在曾头市。
“寨主,这曾头市长官曾弄,年过五旬,原为大金国人,年轻时来中原做些人参买卖,聚得数万贯家财,因有膂力,霸住村坊,改名为曾头市,又弄了很多金人,官府不敢得罪,因而曾头市势力越做越大。膝下五子,又请得两个豪杰:史文恭、苏定,做了曾头市正副教头,曾头市地面方圆数百里,人口众多,扎下五个大寨,无人敢惹,且与梁山势不两立,若是攻打,攻难取胜。”
朱贵算是地头蛇,对于曾头市,更为了解。
因为一些恩怨积累,双方势不两立。
“我眼中,本无强敌,便是一个曾头市,也不过是探囊取物,只是我们现在不仅需要粮食,更需要兵器、农具,打一个曾头市,路途遥远,难以运回,暂时不取他。”
苏炎淡淡一笑。
原著中,这曾头市确实是个难啃的骨头。
几次攻打,晁盖更是身死于此。
可对于他来说,暂时并不打算动他们。
“哥哥,那咱打哪?”
陈达可是见识过苏炎的本事。
这不打,那不打,他到底要打哪里。
“三位,有何想法?”
苏炎面带微笑,望向黄蓉、朱武和公孙胜。
这三名谋略过百的文臣,应该明白了他的心意。
“你是准备……”
“攻打……”
“同乐城!”
朱武、黄蓉和公孙胜,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望向沙盘。
距离此地二百里外的同乐城,是唯一的目标。
“没错,就是同乐城!”
苏炎望着那同乐城,这可是一块肥肉。
“寨主,不可啊。”
听闻此话,朱贵、宋万和杜迁脸色皆是一变。
“为何不可?”
就问龙史进在旁好奇问道。
“同乐城是龙潭虎穴,比曾头市更胜,乃是朱勔为蔡京修建的园林,那里囤积了很多朱勔为蔡京搜刮的宝贝,专供每年蔡京来此避暑之用,为此更是常年有三千精锐驻扎,不仅兵强马壮,战斗力更是非常强悍,骑兵之威,又岂是可以随意攻打的!”
虽说曾头市有一万二的兵力,可对比起朝廷正规军,他们只能算是山村草莽。
装备一流,更是拥有一千骑兵。
在古代,这骑兵可是百兵之首,便是水泊梁山二寨合一,马匹不过二百左右。
能够作战的,最多也就一百多匹。
怕是这一千五百人,都不够人家骑兵一个冲锋的。
更别说还有两千盔明甲亮的职业军人。
是水泊梁山招惹不起的。
“你说的没错,他们的战马很好,这才是我要的!”
苏炎自然知道其中困难。
可这同乐城,不仅可以解了燃眉之急,还能让水泊梁山一炮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