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在家还算自在,
可是他们在家的时候,就会有些不自在。
那个时候我这个电灯泡,真是一个一千瓦的,
可是我没有办法,
因为我是一个流浪的三毛,
只能如此了,
除非我想露宿街头,
上班的时候,就想着能歇歇就好了,
可是真的这样歇着了,
还是想念上班的日子。
不过,我的朋友对我真的没话说,
很是贴心,
我的心里真的很宽慰,
有几个这样的知心朋友真的很好。
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
我们还有联系,
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认识十六年了,
真是很难得,
虽然不是天天可以见面,
但是不管日子在久,
一通电话,
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开心,
后来经过了一些事情,
我发现,
朋友真的可以比血缘更靠谱,
我为有这么多好朋友,
而感到,
开心
满足。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周,我的手也可以拆线了,
我就告辞了,
这么久的电灯泡,
做的,真是不痛快,
上班以后,手还是不那么的灵活,
经理就让我穿上旗袍,干起了迎宾,
就负责开开门,爬爬楼,
不用碰水,工作很轻松,而且到点上班,到点下班,
从次,我就开始了干起了迎宾的工作。
工资也可以,就是穿得旗袍,有点开大叉,
走起路来,
不是太习惯,
总感觉腿上就那两层布,
不太靠谱,
所以就拿针缝了几下,
还算凑合吧!
就这样,我们从夏天的旗袍,穿到了厚厚的呢子旗袍,
一年就要过去了,
可是这个时候,酒店又出事了,
可以说是很惊魂,
那天早上,不知什么原因,保安和送酒的小哥吵起来了,
小伙子都比较冲动,吵着吵着就动手了,
我们的人多,所以把送酒的两个小伙子打跑了,
可是过了一会,店里来了三个小伙子,手里拖着大长刀,那可是真的刀,开了刃的,足有一米长,
直奔店里来了,见到男的就坎,我当时就吓傻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是另一个迎宾把我拉到一边。
就这样进来出去,没有几分钟,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有看清楚。
我们的店里一片狼藉,受伤的好几个,那可真是刀伤,很深,很长。
等警察们走了,伤员们走了,我们才缓过神来,
沿着血一直走到楼上,楼梯上,走廊里,房间的地上,沙方上,到处是血。
我们都瞎蒙了,这种场面只有在电视上才见过吧。
那个时候的古惑仔里才会演,现实生活里出现了,可真是胆战心惊。
所有的人都没有心思上班了,都在那里议论纷纷,人心慌慌的。
说什么的都有,可是我是一句都没有听进去,估计那会我的魂可能还没有归位的吧。
这一天每个人的心都不在肝上,浑浑噩噩的。
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那处理方法肯定也就不一样,但是我觉得做什么事情之前,是应该在心里过一遍,想一想,值得么?至于么?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还都在恐慌当中,发生了一件事以后,我得思绪才被拉回来了。
迎宾就我们两个,我们都是很敬业的,一般是不会请假的,可是有一天,那个小美女,没有来,我就觉得很奇怪。
等到她来补假条的时候,我才不大好意思的笑出了猪叫声。
原来是她受伤了,她的伤在鼻子嘴巴中间也就是人中的那个地方。
皮磕没了,那块皮肤鲜红鲜红的,造型就像一个小日本一样。
问起原因我也是无语了。
原来是她和男朋友出去玩,骑得是自行车,两个人闹起来,女的骑着,男的在后面使劲催,可能是催过火了,前面有个石头,
撞上了,女的直接在车把那里飞出去了。
我们一般遇到危险的时候,都是拿手先着地,护住脸或者头。
可是这个小美女就不同了,人家是把手来个展翅高飞,脸朝地支撑,你说,这不就把脸给磕吐露皮了。
她的脸上,嘴巴,牙龈,都伤了。
吃饭都很困难。
每天就是吃点蒸的软软的东西,或者是喝点稀得。
看她的样子真是很痛苦。
哎,人生啊!
不易。
且活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