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
同学聚会终于落下了帷幕。
姜祖和周小柔,跟着人潮走到了富乐大酒店外。
于姜祖而言,这场同学聚会,真的无足轻重。
甚至,和沈豪的冲突,在他眼中,也不足一提。
蝼蚁想啃大岳,大岳会佩服蝼蚁的勇气,但真的不会认为蝼蚁会啃自己一块下来。
而对周小柔而言,原本寻求救援周家的机会。
因为和姜祖走到了一起,却让她成为了整场聚会的边缘人物。
从始至终,都不曾有同学再靠近她,和她攀谈。
但,此时的周小柔完全不在意了。
她恍惚的跟在姜祖身后,之前的震撼依旧还未平息。
拉皮条这三个字,和郑天龙扯上了关系,这样的震撼,换成在场的任何人,都绝对无法平息。
而这样的震撼,却是面前这个男人带来的。
杨青菱在一一送别着同学们。
今晚这场同学聚会,在她眼中,几乎堪称完美。
自己所要的效果,达到了。
三天后拍卖会的造势,也成功了。
但唯一的缺陷,就是那个死鬼的兄弟,出现了。
真的,很碍眼,很恶心。
郑老站在角落里,面对那些想要靠近攀谈的后辈,毫不动心,尽被带来的中年男人拒之在外。
这些后辈,虽然都是蓉城的翘楚。
但,真的不值得他多说一句。
即便是这些后辈的长辈,他还得思量着值不值开口说一句呢。
只不过,郑天龙的目光却时不时地斜睨着另外一处角落里的那道身影,每次看去,目光中都带着一股如同星火燎原般的热切。
“怎么,你这条穷比疯狗还不走?同学聚会都结束了啊,是怕当着我们这么多同学的面打车,丢了面子吗?”
沈豪搂着陈敏的腰肢,走到了姜祖和周小柔的面前,肆意嘲讽了起来。
他伸手到外边,接了几滴雨水,砸吧了一下嘴,笑道:“也是,毕竟装了那么久的大尾巴狼,现在临到头了,被淋成了落汤鸡,今晚就是死了,也是一场遗憾呢。”
看似在笑,可他看姜祖的眼神,却充满了冷意。
在蓉城,得罪他沈豪。
更是让他引火烧身,这仇,足以让他给姜祖判下死刑。
同学聚会的时候,他碍于人多,不好大张旗鼓的动手。
可现在聚会结束,夜黑风高,让一个穷比疯狗消失在蓉城,只需要他一个电话。
闻言。
还没走的同学们纷纷看向了姜祖,一个劲的摇头。
这疯狗,现在要大祸临头了啊!
“哼!”
一直关注着姜祖的郑天龙,神情不由得冷了下来,看着嚣张的沈豪,冷哼了一声。
不远处正在送客的杨青菱,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变化。
却没有过来阻拦,而是嘴角勾勒起一抹冷笑。
郑老刚才给姜祖说情,在她心里,也只是因为姜祖长得和郑老旧友相似而已。
碍于郑老情面,她从头到尾都强忍着恶心,不去理会姜祖。
不然,她早就对姜祖动手了。
原因无他,就因为姜祖一句“名扬不会死的不明不白”。
现在,沈豪率先跳出来针对姜祖,她自然乐意见到。
“哦,我打个电话,让车过来。”
姜祖并未理会沈豪的叫嚣,拿出手机,给小七拨通了电话。
“喂,过来接我吧。”
“少主,现在高峰期,车过不来呢。”
姜祖闭上了眼睛,一阵唏嘘。
归来蓉城,过这凡人生活,忽然有些操蛋了。
他睁开眼睛,沉声说:“那我就淋着雨,走路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