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假如开了头,人们就会发现残杀同类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当你拥有了足够强大的力量或者做好了不被清算代价的准备的情况下。
这是一种毫无美感,简单粗暴到一根筋的解决事情的办法。
它唯一值得称道的优点便是足够简单,也足够料理绝大多数麻烦,并且只要下手干净,便可一劳永逸。
虽然手中的青钢剑上没有染血李白,也没有亲自挥剑见证对方的死亡,但李白仍然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内心中,一头恶魔被解放了出来。
自此李白终于意识到,自己将来的路已经与自己曾经所预想的按部就班毕业,按部就班找个平凡的工作,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彻底分离。
他有些迷茫地撑起头,望着相隔有段距离,仍然平静,但却有了死寂的兵痞营帐。
一种恍惚的错觉使得他从初来异界的浪漫中彻底解脱开来,李白现在看整个世界都开始充满恶意,脊梁处开始升起一阵寒意与杀机。
“还有一些人”李白又看向了那座营帐旁,紧邻的几座营帐,眼神中隐有杀机闪现,现在的他,杀人实在太简单了,他有些红了眼。
不过他很快就把心底氤氲而起,看似平淡冰冷,实际已经有些歇斯底里的森然杀机压制下去了,习惯了以杀人为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的人,注定不容于世。
李白迅速拔出酒葫芦的塞子,大口灌下酒水,迅速舒缓着自己的神经,冷却那渐渐燃烧而起的火焰。
一气饮尽一葫芦的酒水,他噗通一声栽倒在床上,立刻便响起阵阵鼾声。
天快亮的时候,便有巡逻的士兵发现了尸体,开始大声吆喝了起来,李白睁开惺忪的睡眼,去“察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番演戏,自然没人能把事情怀疑到自己头上。
飞剑杀人,无迹可寻,就是这么霸道。
李白很冷静,从最初决定要杀人之后,到一切都已做好,甚至亲自到了杀人现场,看到那血淋淋的几颗头颅与圆瞪的死人眼睛仍然冷静得可怕。
他仿佛成了一个旁观者,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一点点收拾残局,其实也不需要他收拾残局,除非是狄仁杰在此,否则他自信没有人能看破这场杀局。
无关于智慧,只因为这世上虽也有御剑,但却没有修真。
随着卯时将至,他需要立刻带人离开碎叶镇,前往长城防线。
死几个小兵当然算不得大事,唐军中最低级的军官也是队正,其他就算是火长也算不得正式的军官,所以很快,这件事就被压了下来。
紧跟着,李白带着两个心腹火长还有四十来名兵痞领了折冲府的补给,吃过早饭,便离开了碎叶镇,踏上了去往长城防线的大道。
然而他们只走了片刻,便有一骑斥候手持令牌将他们截住了:“监军大人有令,李白队正留步。”
“监军大人?”李白微微皱眉,低声问旁边的张奚道,“是阉人吗?”
李白记得军队里总会有那么一个太监当监军,他们是天子耳目,本事稀松,偏又常与军队将官争权,属于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一句“阉人”吓得张奚浑身一个哆嗦,连忙低声提醒道:“当然不是,是御史台的侍御史。”
“言官啊”对于御史台的喷子们李白还是有所耳闻的,那是连郭虔瑾这种档次的将军都能不招惹尽量不会招惹的存在,于自己区区一介队正而言,无异于天上的人物。
于是他问道,“什么命令?”
斥候傲然道:“长城防线以北,有人私开六大关市,此举实有通敌叛国之嫌,今秘调三旅之兵破之,一举荡平,所得战利,尔等仅需上缴一半,其后论功行赏,亦不会薄待你等。”
李白诧异道,隐隐约约明白了些什么:“私开关市,就要派兵剿杀?”
张奚脸色有些难看,低声道:“大概是监军大人立功心切,打算在这西域做出一番事情。”
李白脸上突然升起了一丝讥笑:“这是要杀良冒功?关市上汉夷都有,一旦围剿,定然死伤惨重。好一个贪功近利的御史,只可惜,他只是参军不是碎叶镇守使,他的命令还管不到某家头上。”
“放肆!”斥候大怒,“居然敢对监军大人无礼!”
“为一己之私,擅启边衅。这等腌臜泼才若是敢出现在某家面前,早就一剑斩杀。”李白冷笑着抬起手,青钢剑陡然间出鞘,下一刻直接钉穿了斥候的胸膛。
那斥候发出了一声惨叫,吓得浑身发颤,才发现自己那柄剑仅仅洞穿了自己胸口的衣衫,并未伤到他。
一众兵痞包括张奚黄勇俱都瞠目结舌,呆若木鸡,尤其是那些跟被李白刺杀兵痞关系较好的,更是背后出了一层冷汗,他们已经明白了尽早那几个同伴是怎么死的了。
“你滚吧。”李白挥了挥手,示意那个斥候滚蛋,随即伸手指向前方,“动作都麻利点,争取午时前赶到第一防线。”
李白说着便纵马走在了队伍的前方,身后兵痞终于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就是他!飞剑杀人,怪不得没能找出凶手。”
“这是什么机关术吗?”
“幸亏我没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