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取个什么样的书名好呢?”
写书之前,首当其冲的就是给作品取个书名,现如今起点阅点的作品泛滥成灾,什么样的书都有人写,想要让读者眼前一亮,就必须与众不同!
书名就叫《读者看我书能成神》吧!
名字虽然有点奇葩,但也确实符合他要写的故事,毕竟,一但有悟性的读者领悟了他书中的道韵,确实能成神。
确定了书名,接下来就是码字了。
楚歌打开了写作软件,双手放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开始敲击键盘。
这本书的故事,他打算以他自己为原型,主角从一个扑街作者开始,意外获得金手指,一步一步成长为宇宙至尊的故事。
当键盘的敲击声响起的一刹那,楚歌就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无比诡异的状态。
他好像被上帝附体了一般,头脑一下子变得无比清明,手指也变得灵动异常,那键盘上划过的一道道残影,堪比单身五十年手速,同时他的心头也升起了也是莫名的顿悟。
电脑上形成的字体,每一个笔画和符号,都似乎带有一种特殊的韵味。
这些字体和符号组成的故事,竟然可以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空灵的状态。
意识与天地相连,心与大道相接!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道韵吗?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楚歌才从这种诡异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而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中码了整整一万五千字。
一个小时·······
一万五千字,这速度······秒杀网文界百万作者。
一个正常扑街作者的码字速度,一个小时大概也只有一千五左右,快点的能达到时速两千,大神能达到时速三千,因为作者写作不单单只是码字,还要思考剧情,构思铺垫,另外还不能有错别字。
所以时速两千都绝对算是快的了!
可是现在,楚歌一个小时码了一万五,还没有任何错别字,虽然剧情文笔依然是一般般,但也足以笑傲江湖了!
一万五千字,楚歌分成五章,直接在阅点的后台发表了出去。
阅点的审核,大概是全网最快的一家网站了,不到十分钟,就审核通过了!
审核通过后,楚歌肚子已经开始咕噜咕噜的叫了,他决定还是先去外面吃点东西再说,老是吃泡面也没什么营养。
关了电脑,楚歌离开了出租屋!
······
张少杰是一名网文爱好者,看书已经有五年的书龄,可以称得上一位老书虫。
不过看的书越多,就发现越没有书可以看。
虽说现在的网络遍地开花,随便一翻就能找到几千部网文作品。
可是真真能看的进去的书,却是极少极少。
那些垃圾作者写的,动不动就是主角多么多么牛逼,配角多么多么傻哔,完全没有一点智商可言,存粹就是无脑yy,这样的看多了都会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
而那些所谓大神作者写的,同样也是千篇一律,虽说勉强比扑街作者好上一点,但能看得下去也就那么几本书。
网文作品千千万,可读者依然感觉到书荒,找到一本好的粮草,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