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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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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怎么回回都能赢啊,你是不是耍赖皮了?”
一个清秀的少年坐在地上拿着石子而似乎非常苦恼。
“我可没有,是阿昭你笨。”
另外一个少年把他手中的石子儿拿了过来,重新在地上好好的摆成了一排。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慕昭,多难听啊…我喜欢你的名字,叶曦,念起来就想笑起来一样。”
叶曦摸了摸沈昭的头道:“没办法呀,母亲说了,咱俩的名字是一只喜鹊叼来的,说是天降祥瑞,仙人取名,改不了啦。”
慕昭嘟囔着嘴道:“啥呀,就是那喜鹊不知道从哪叼的破纸儿正好掉咱俩产房里去了,也是巧,我母亲和你母亲大雨天临盆,凑到一起去了,才信这无稽之谈。”
叶曦道:“我觉得挺好的呀,昭曦,音也有朝夕之意嘛。”
忽然慕昭把地上的石子儿拿手弄乱,抬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叶曦道:“你跟我说实话,你不去修仙后不后悔?”
叶曦盯着慕昭道:“你怎么又问呀,虽说生出魄丹的孩子都是有修仙的可能,可是我又没生在仙门世家,若是想要修行,只能去到陵山学院的,山高路远,我折腾个什么劲儿。”
慕昭皱了皱眉毛,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叹气道:“这哪是折腾,若是真能修成个什么真人啥的,不说延年益寿,那可是至高的荣誉呢!”
叶曦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什么荣誉不荣誉的,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朝朝暮暮。”
“可是你母亲可不这么认为,喜鹊报喜,又出了魄丹,人人都说你是天生修仙的命。”
慕昭有些愧疚,小时候脑袋一热就跟着云曦跑离了家,就为了躲避叶曦被送去陵山,如今时隔数年,也算云游了各地,可总归心里不是个滋味儿。
叶曦忽然站起来道:“好吧,那我们回家看看母亲吧,不过,什么天命不天命的,都拦不住我,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过…听说附近有个扶风镇,听传闻说那里有个鬼市,甚是热闹呢,尤其是鬼市那边有品酒,据说酒香四溢,连仙门都去买呢。”
慕昭吧唧吧唧嘴,似乎有些馋。
叶曦痴笑道:“你就是馋!”
慕昭挠了挠头道:“其实也不是,我总觉得冥冥之中心之向往,一直想去看看。”
叶曦无奈道:“行吧,反正也顺路,那就去看看。”
现在天下太平,常人去鬼市凑热闹的也不少,因为帝君明令规定鬼魂只许找杀害自己之人报仇,不允许伤及无辜,所以只要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这些年叶曦拐跑了隔壁家的小公子慕昭陪自己游历四方,心里也怪过意不去的,这点小心愿还是要满足他的,毕竟,慕昭跟自己在庙里行过礼,算是夫妻礼成了。
这个时代,男子之间在一起,似乎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就是心里有点儿担忧,因为有一年慕昭被一个水鬼缠上过,虽然没对他做什么,要求他玩了三局骰子而已,那也给慕昭吓得不轻。本来凡人是不能看见鬼魂的,自从跟那个水鬼有过纠缠之后,慕昭便也有了阴阳眼的能力。这次去鬼市,别再吓到他才好。
月色正浓,叶曦拉着慕昭回了客栈。
这些年走走停停,仗着自己有些许学问打打散工也就这么过来了,虽然累点,但是却很自得悠然。
叶曦打了盆水,拿起毛巾擦拭着慕昭的脸,慕昭早就困的有些迷糊了,脑袋随着叶曦的手一下一下的晃荡着。
看着慕昭的样子,叶曦感觉可爱极了,自己没有去陵山,简直就是最好的选择。
在思绪游离之际,毛巾从叶曦手中掉落,盖在了慕昭的眼睛上,叶曦一个没忍住吧唧一下亲了一下慕昭的嘴唇。
慕昭拉下了眼睛上的毛巾,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叶曦,似清风荡漾,吹拂着叶曦情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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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风总是软绵绵的,热浪一层一层的打穿身上穿着的薄衾,慕昭黏在叶曦身上不肯起来,不知怎么的,叶曦天生身体冰凉,在这种夏日胜似解暑神器。
慕昭四仰八叉的趴在叶曦的身上,叶曦只是宠溺的摸着慕昭的脑袋道:“不是要去鬼市吗?”
慕昭滕的一下子坐了起来。
“对对,鬼市,我现在就收拾。”
叶曦一把将慕昭拉到怀里,轻轻的在额头上落下一吻道:“看你迷迷糊糊的,再睡会儿,包袱我来收拾就好。”
慕昭闷哼了一声也没推辞扭头继续昏睡了过去。
叶曦将这几个月的赚的银子归拢了一下,在城边买了头小驴子,慕昭趴在小驴子上啃着一块糖饼,叶曦牵着驴子在前面慢慢的走。
他们之前身处扶风镇,离鬼市倒也是非常的近,只不过没有魄丹的凡人是找不到的,好在叶曦有,刚刚入夜,就看到了鬼市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