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概走了十余丈,地上隐隐可见血污,孟娬拨开地上的高粱叶,然后便有一个浑身染血的人躺在那里。
原来她早就发现了。
他动一下都很艰难,像个血人,唯有那双眼珠子可以轻轻地挪动,抬了抬眼帘把孟娬看着。
孟娬与他对视片刻,然后默默地把高粱叶拨了回来把他盖住,就跟什么也没看见似的,居然转身又走了。
身后传来两声闷咳,殷珩道:“你明明都看见了。”
孟娬道:“我没看见。”
“我要死了。”
孟娬:“关我什么事。”
殷珩默了默,道:“你不用看看我长什么样子吗?”
孟娬闻言,停下脚。
不得不说这句话还真是成功地引起了孟娬的兴趣……毕竟她的人生信条是——看人先看脸。
殷珩又补充:“说不定长得还不错。”
她转过身来,重新打量绿叶下的这个血人,他面上也沾了血污,丝毫与美感沾不上边儿。
孟娬便问:“你哪儿来的自信?”
好吧,她承认,她确实有点好奇。
殷珩步步诱她道:“你可以亲自过来验证。”
她收拾王喜顺时,他一直躺在这里旁听。孟娬几句话离不开美丑,约莫是个注重皮囊的人。
所以他能两句话就抓住她的要害。
孟娬也看得出来,他伤得极重,要是继续撂在这里没人管,可能熬不过这两天。
虽然她暂时看不清他的脸,但是他有一双淡色的眸子,有点凉薄冷漠,却极为好看。
遂孟娬又朝他走来,道:“看在你这双眼睛还不错的份儿上,我且先带你去洗把脸。”
她这意思非常明白了,要是洗完脸发现他确实长得不错,可能会管一管他。要是不如人意,那她铁定不会管了。
殷珩很无语,生平头一次,他需要靠他这张脸来救命。
但是眼下除了依着她的话来,暂没有别的办法摆脱此种困境。
然而孟娬走近他以后发现,他伤得比孟娬所想象的还要重。
浑身血色便罢了,孟娬初步查看了他的强势,外伤遍布全身,甚至双腿也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