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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酒楼斗酒

在二楼的五人,皆是踏入虚无之境之人,若要以筷子穿竹,如小儿捏蚁,自然手到擒来。难得是这分散出来的数十道酒流,无一错误的准确落入到桌前的一排大碗之中。

胡泽眼见满了一排,曲指微弹,那节楠竹轻轻往前一推,数十道酒流微微移动,酒桌上大碗又满了一排,顷刻间五排大碗,差不多七八十碗便已倒满,胡泽仍是轻描淡写一挥,那数十根筷子便准确将楠竹冒酒的口子封住了,竟然无一滴浪费。

刹那间二楼酒香扑鼻,弥漫开来,整条街都是“楠竹仙酒”的酒香。

这端碗倒酒的举动也吸引了不少一楼喜欢看热闹的观众,纷纷往二楼楼梯口挤,普通百姓好像看怪物一般的盯着胡泽五人。

只听得人群中一人小声的说道:“不知这是谁家的纨绔公子在此铺张浪费,这么多菜,这么多酒,他们五人吃得完么,可惜这些好酒铺张浪费,唉,光闻着就让人醉了!”

另一人道:“人家是公子哥,谁叫他们有钱呢,这年头,有钱就是任性啊!以后等咱有钱了,也这样摆几十大碗,不喝,就让你们这样的流口水围观着,那叫一个扬眉吐气,气死你们这些酒鬼。”

那人道:“等我有钱了,就把这整条街都买下来,要摆就摆一条街,气死你们这些一天到晚啥也不干,只会吹牛装逼的。”

这人脸色一沉,显得有些尴尬,没有继续说下去。

胡泽几人对于旁人的话恍若未闻,几人互报了年纪,吴国伦最大,十九岁。胡泽第二,十八岁。李时珍第三,十七岁。高阳第四,十六岁。庞宪最小,十二岁。

胡泽一拱手,道:“我们五人,吴兄最大,吴兄请!”

吴国伦双手端起大碗,但见此酒呈琥珀之色,酒气扑鼻,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说道:“这酒乃贤弟所备,岂敢喧宾夺主,不如我们五人先痛饮一碗,以敬相遇之缘,可否?”

话音刚落,高阳如一只野猴一般蹿将过来,一把端起大碗来,满嘴含笑道:“吴兄说得不错,这喝酒嘛,就得一起喝,一个一个来,岂不麻烦,当先干一大碗再说!”说完也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端起酒碗就往嘴里倒,只见其一仰脖,耳听得咕咚咕咚似水牛饮水的声音,那碗酒被高阳一口喝了一个干净。高阳神色夸张,脸上表情有些惊愕又有些扭曲,如饮神仙佳酿,又好似偷吃人参果的猪八戒没有尝到味道就一口吞了,意犹未尽的说道:“好酒,当真是好酒,喝了十几年酒,这泸州老窖,衡水老白干,汾酒杏花村都号称天下名酒,跟他比起来,简直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胡泽听高阳说了这话,心中也放了心。说实话,这酒究竟如何,他也只是耳闻,自己虽然得到了他,却没有尝过。

吴国伦也是好酒之人,一听这话,当下也不客气,也是一饮而尽,酒一下喉,便大呼痛快!

李时珍看得呆了,按着这扑鼻的酒香不难看出,这酒是度数极高的烈酒,而高阳和吴国伦,竟然一口而尽,这豪气,不知其人如何,但闻其喝酒之声,喝酒之气,便可见一二矣。

这酒乃是胡泽所带,自然没有他先喝得道理,当下看着李时珍,说道:“贤弟请!”

《荀子》有言: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李时珍在此环境之中,本有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的意思,当下不由得豪气干云,双手将酒碗端了起来,强忍着口中火辣之感,一口喝了一个干净。

谁知那酒一入喉,便似一条火龙在身体里流窜一样,顷刻间好似全身都要烧着了,他全身剧震几下,双拳紧握,双脚死死的用力踩着地面,急忙运起境界之力相抗,那条火龙才渐渐消散了去。一经消散,登时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舒适受用,非但不再感到有火热燥热,反而暖洋洋地飘飘欲仙,李时珍只觉生平所饮之酒,从未有如此之烈,又如此让人畅快,若非自己踏入虚无之境,恐怕一沾此酒便醉倒在地了,当下大声赞道:“好酒!”

接下来便是庞宪,庞宪称呼李时珍为恩公,这几人既然与恩公称兄道弟,自己知道身份,不敢接酒。胡泽脸有不愠色道:“小老弟莫不是瞧不上我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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