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平城,四季如春,景色宜人。
若放眼偌大帝国,虽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偏僻小城,但却因五年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北龙湖水怪’新闻的曝光而逐渐火了起来。
如今放眼帝国,也算小有名气。
尽管比不得那些重点一线大城市,但每年仍还是会有许多外地人乃至外国人出于猎奇的心理慕名而来,想要一睹水怪真容。
可惜,无不是满怀失望而归。
此刻,已是正午时分,林河跟郝寿走下了车。
两人刚刚下车,相隔挺远的地方,林河便听见了有一道声音传进自己的耳中:“郝寿,这里,这里!”
顺着声源望去,林河随即看见了一辆颇为醒目的黑色敞篷跑车的前面正站着一个相貌平平,身穿黑色西装,长相有点老成,梳着大背头的青年,正向着自己这边招手示意。
【今非昔比的李大志】
虽然与印象中那个有不小差别,但身怀系统的林河自然还是给认出来了。
车林河也认识,名叫‘霸天虎’,等级为A,也就百万的样子,是他上学那会,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的时候所开的代步车。
这时,郝寿也是跟着他招了招手:“走吧,林河,我之前有通知大志,让他来接我们。”
林河本想拒绝,准备先去托运点取车,但想到也不急于一时,也就勉强跟着郝寿走向李大志所在的地方。
当看见林河后,李大志很是热情与主动地上前道:“呀,这不是林大少吗,真是没想到,毕业这么久了,你居然一点变化都没有。真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大少啊!这皮肤保养的就是好!更是让我没有想到你居然还能赏脸来参加我们这些贫民之间的聚会。”
李大志的话传进林河耳中后,总是让林河觉得这话似乎有点讽刺与阴阳怪气。
林河很是客套地说道:“这是哪里的话,大家都是同学,既然有聚会,我自然就要参加啊,况且,你在这里谈什么贫民不贫民,这未免也太疏远了吧。”
李大志笑着说道:“说的也是,大家都是同学,我的话倒是的确有点疏远了,哈哈,不过林少能来还是让我倍感惊讶啊。”
“呵呵。”
林河跟着笑了。
或许是自己多想了吧?
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林河有个习惯。
那就是:向来都是把话往坏方面那边想。
作为本来直性子的林河打算很直接了当的对李大志说出内心想法:找你讨债,吃你大餐。
但想到郝寿还在这里,为了给如今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李大志面子,林河觉得还是回头在说吧。
毕竟,欠钱不还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事情还是不要做得太绝为好。
钱虽说是不多,甚至在林河的眼中就是掉在地上都懒得弯腰捡的数额,但林河还是得讨要回来。
这可不是什么斤斤计较,因为,对于林河来说,这可是原则问题。
欠他钱就是必须要还回来才是。
若不还回来,老林河心里就好似长了一个疙瘩一样,难以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