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林的头发很浓密,带一点自然的弧度,虽然有点乱,但能看得出梳理后的健康柔顺,发色却不是一般华夏人的乌黑,而是自然的深棕色;脸上肉肉的,带着刚睡醒的红晕;许是被吵醒的原因,眉毛不耐烦地皱起,却不显得难看;嘴唇不是很薄,颜色天然是那种豆沙红,此时显得有点干燥。
身上的工字背心已经有点旧了,穿在身上却依然合体,可能在购买后和主人一起长大了吧。下身一条蓝色条纹的男士花裤衩,昨天已经见过了,不知为何还是很违和。
夹脚凉拖里的脚白胖可爱,脚趾像嫩嫩的生姜,指甲修剪得很短,透着健康的粉色。
这是一个独居的健康的单身女性,是他的新搭档。
林语林挠了挠头,让他进门。正准备拿鞋套,却见陆纪尧把餐盒塞到她怀里,然后转身从环保袋里拿出一双崭新的男士凉拖。
林语林:……
这该从哪里吐槽起比较好?环保袋?自带新凉拖?
果然这人的脑回路有些问题吧。
刷牙洗脸梳头发,林语林还顺便换上了外出的衣服,今天还要去上班,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在交接完手头的工作之后,才可以成为全职“作家”。她认为自己很有职业道德,不会当天申请当天走,但也绝对不会少拿公司一分钱工资。
林语林泡了两倍意式浓缩espresso,在大学假期里,她曾用兼职攒的钱去旅游,那时住在一个欧洲留学回国的学姐家,受其影响养成了早起一杯espresso的习惯。泡完才想起房子里的另一个人并不是学姐,便顺口问了一句喝什么。
陆纪尧早已闻到了咖啡味,他曾在法国度假一段时间,对法国人把咖啡当水喝的习惯百思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也喜欢喝咖啡,不过他喜欢另一种。“冰美式,如果方便的话。”
“好的。”林语林熟练地往杯中加入冰块,再把espresso倒入。棕色浓缩咖啡液,冒着香气,顺着冰块流下,融化出一道道浅浅的凹痕。
林语林上班的时间是早上八点三十分,从公寓出发乘坐公共汽车大约一小时。现在是七点不到,可以慢慢享用早餐。
“这是我做的炸鱼薯条。你尝尝看。”
林语林坐到沙发上,细细观察了这份家庭版的炸鱼薯条。玻璃餐盒壁上还有白色的雾气尚未凝结成水珠,说明刚炸好没多久;炸鱼下面是一张黑白英文报纸花纹的油纸。她看了陆纪尧一眼,怀疑他本来是要用小木筐装着下来的。
林语林拿起一块炸鱼,咬下。
面粉与爱尔兰黑啤制作的外皮炸得金黄酥脆,包裹着白嫩的鳕鱼肉,一口咬下,甚至还有鲜美的汁水渗出。爱尔兰黑啤特有的苦味和浓烈的麦芽香气与面粉混合经过油炸后还有淡淡的残留,解除了油腻感。薯条是法式粗切薯条,撒上少量的黑胡椒和盐,外酥内软,正是林语林最爱的那种。调配的醋汁,添加了青桔汁,比之柠檬汁相对单一的酸,带有微微的甜,更富有柑橘类植物的芳香,也更符合南方人口味。
这绝对是一份超出一般水准的炸鱼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