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贝尔在1847年,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
1870年贝尔移民到加拿大,但是在一年后就去往了美国,并在1882年正式成为了一名美国人。
贝尔虽然获得了电话机的专利,而且还创办了贝尔电话公司,也就是后来的AT&T。
但是在2002年,美国国会却判定美籍意大利人安东尼奥·梅乌奇才是电话的发明者。
美国人这么做确实有他们的理由。毕竟早在一百多年前,梅乌奇就曾经控告过贝尔,美国当时的最高法院,也同意以欺诈罪起诉贝尔。
但是梅乌奇一生穷困潦倒,而且病魔缠身,再加上他当时已经八十岁的高龄,因此,他没能等到正义的审判就过世了。
直到一百多年后,贝尔和梅乌奇的“祖国”美国,才为这桩公案划下了句号。
不过有意思的是,本来跟这件事没什么关系的加拿大政_fu,在美国那边做出判决之后,却跳了出来。
他们指责美国政_fu是为了政治目的而做出的判决。于是加拿大国会通过了一项决议,重申了贝尔是电话的发明者。
甚至在2004年,贝尔还在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评选之中,被电视观众评选为“十大杰出加拿大人”。
加拿大人似乎忘了,人家贝尔还活着的时候,可是非常看不上加拿大的。
人家到了加拿大之后一年就离开了那里,后来甚至直接成了一个美国人,人家可不想跟加拿大有什么关系。
事实上,加拿大政_fu的表态也确实没啥用。至少现在,电话机之父的名头,算是正式得被安在了安东尼奥·梅乌奇的头上。
至于那个十大杰出加拿大人,则被永远得钉在了耻辱柱上,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骗子之一。
至于说梅乌奇本人,他确实接受过不错的教育,学过机械工程设计。
可是人家是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学习的。人家的职业是舞台布景的设计师,后来还开了香肠、腊肠生产的小作坊,再后来转而生产了蜡烛。
换句话说,这人跟专家学者什么的,关系也不大,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民科。
同时,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在德国还有三个人的出现非常重要。
他们分别是卡尔·弗里德里奇·本茨、戈特利布·戴姆勒和威廉·迈巴赫。
后面两位不用说,光看名字大家都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第一位的名字可能没有那么明确的指向性,但是他的姓氏是Benz,在我们国内,有关这个姓氏还有另一种比较著名的翻译方法——奔驰。
所以,这三位都做了什么?自然就不用说了。
他们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他们虽然都曾经穷困潦倒过,但是他们都曾经受到过不错的教育,而且都有过在工厂之中做学徒工,在一线生产的经验。
不过即便如此,在以上的那些人之中,他们可能也算是距离民科最远的几个人了。
从以上就能看得出来,前两次工业革命更像是经验和技术的胜利,而不是学术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