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圈,叶双花买了一个包,一套内衣,林飞扬忍着心头剧痛刷了一万多的卡,天啊,这可是老婆本…但他不刷不行啊,这女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要是不刷,不仅自己丢脸,她也下不来台,如果这样…在丁红雪那儿怎么交代?
最要命的是,花钱也就罢了,这女人还特别的能作,试衣服时居然把他拉进试衣室给意见,那白晃晃的大长长,那无底深渊…他差点儿就控制不住流鼻血了。幸好反应得快,发现心脏快受不了的时候马上默念道家炼气口诀,这玩儿和佛家的心经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静心。
“车呢?你的车在哪?把东西放车上,我们去喝酒…我请……。”从步行街出来,叶双花对“提包小工”林飞扬说。
“我没车,一小打工哪有车。”林飞扬恼羞成怒,NND,故意的吧,刚才明明看到老子是打车来的。
叶双花很惊愕的叫道:“没车?你不是局长嘛?局长怎么可能没车…那…拿着,把我的车子拿去用,男人车如女人包,没有怎么出来混。”
林飞扬看了一眼叶双花塞到他手里的车钥匙,他认得车匙上的商标,这是洋鬼子的大品牌,这女人是有钱人啊,难怪说几千块的包不贵。不过,他马上又恼了,他妈的,那么有钱干嘛要我付账啊。
“你的车给我开?我们什么关系?你觉得我会要?”林飞扬很不爽,当老子是什么嘛,我又不是你的小白脸。
叶双花却嘻嘻一笑,又抱紧他的手臂在耳边吹气如兰,小声嗲道:“你想我们是什么关系就什么关系…关系是要突破的是不是…走…我们去开房,叫酒到房里喝…方便……。”
呼!
咚咚!!
林飞扬暗骂自己不争气,因为,某个部件,他妈的又不争气的“欢欣起舞”了,一颗心也狂乱的剧跳。
林飞扬要争脱,说要回县里,酒就不喝了,就此别过。
但最终,他还是敌不过叶双花,被拉去酒吧喝酒了,而且,自命酒量不错的他,很快便醉倒了。
嗯,也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又也许是……。
叶双花却越喝越精神,最后当“女捡尸”把林飞扬的手臂往肩上一搭,半拖半拉去旁边的酒店开了一个房间。
林飞扬虽然是喝醉了,但还没到醉死的地步,他感觉得到有人送他到床上,然后又感觉到有人亲了他一下,他本能的追逐回亲了两下……。忽儿…那地方一紧,感觉到有人摸他,大惊,想要坐起,却全身软软的没力气。
不过,摸他的手很快便拿开了,末了,他隐约听到有人叹息及自言自语说了一句啥,他便昏昏入睡,再也听到更多的声息了。
据研究,其实女人比男人更色。
事实上,这都不需要研究,从人类的发展及延续上就可以推断,女性就该比男性更需要才对,否则,人类最早的社会不会是母系社会,而且,在上古,人类的生存是极难的,如果女性不是更需要,人类很难延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