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半。
崔庚长呼了口气,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感觉脖子都有点僵了。
“终于写完了。”
看着电脑上新多出来的两章,崔庚的心情非常愉快,然后离开书房,洗了洗手,穿上围裙,就开始做饭。
今天的晚餐略显简单。
只是一盘青椒火腿蛋炒饭罢了,不是崔庚偷懒,而是这段时间吃的有点丰富,该换换口味了。
十二点左右。
崔庚给对面邻居打了电话:“姐姐,过来吃饭吧。”
苏汐很快过来了。
“今天是青椒火腿蛋炒饭。”
崔庚将两盘蛋炒饭端到餐桌上。
苏汐见状,眼睛一亮:“我最喜欢青椒火腿蛋炒饭了。”
“我最喜欢青椒火腿蛋炒饭了。”
嗯?
怎么有回音啊?
苏汐一愣,抬头看向崔庚似笑非笑的表情,顿时无语:“干嘛学我说话?”
“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崔庚乐呵呵的说道:“每次不管我做什么饭,你都是这句话。”
“我的口味比较广泛。”
苏汐不想纠结这个问题,随意问道:“你今天写多少字了?”
说罢,她吃了一勺蛋炒饭,用心感受着舌尖上的美味。
“我手速比较慢,写的很少,只有一万字而已。”
崔庚摇摇头,用羡慕的语气说道:“姐姐今天至少都得一万五了吧?”
苏汐:???
你讽刺谁呢?
想到自己电脑屏幕上‘5219’的字样,再听听崔庚这话,她只觉得嘴里的蛋炒饭都不香了。
“咳咳……”
苏汐掩饰好自己失落的情绪,说道:“写的多少并不重要,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她今年一直都是这样自欺欺人的。
“姐姐你说得对。”
崔庚非常认同的点点头。
虽然读者对‘更新量’非常敏感,但让他们更在意的其实还是质量,而不是数量。
如果质量确实是好到难以复制、难以替代,那就算是周更、月更,也照样会有读者买账。
如果质量很烂的话,哪怕是日更五万、十万字,读者也不可能理会。
那些触手怪之所以赫赫有名,不单单是因为他们写得快,更是因为他们写的好,质量高更新多,量大管饱,这才是读者们一直追捧那些触手怪大佬的原因。
“我们先吃饭吧。”
苏汐说道:“等吃完饭,我帮你看看稿子。”
崔庚点点头,然后开动。
……
一万字啊。
苏汐看着对方笔记本上还很热乎的一万字,一时间有点恍惚。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多的存稿了。
曾几何时,她也跟崔庚一样勤奋努力,一样热爱码字,一样讨厌那些更新稀烂的大神作者……结果现在,自己竟然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
这就是人生啊。
“姐姐,你干嘛发呆呀?”
崔庚瞧见对方一脸懵的样子,眉头微皱:“我写的就这么不堪入目吗?”
“咳,那倒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