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摸了一把额头上的血,鲜红的颜色刺痛了她的眼睛,她讽刺地看着撒泼打滚地这群人,觉得有些不可理喻。
刚刚金凤说的人,她其实知道是谁,这本小说的男主梁岩,家境虽然苦了一点,但好在人品贵重,还是一个退伍军人。
后来还赶上了经济大发展的热潮,开了明城第一家超市,后来越开越大,把超市都开成了全国连锁,妥妥的高富帅,嫁过去一点都不亏。
可是这些金凤和金梅都不知道,她们只看到村长家里有钱,却不知道村长后来因为贪污下狱,家境变得一贫如洗。
“爹。”余穗喊了一声,蹲下身子把余大山扶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条绣花小手巾递给余大山,说:“爹,你别为难了,我是你的女儿,我嫁!”
金凤一听,眼睛都亮了起来,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还是穗穗懂事,我这就是跟那家说一声,等过了正月十五就下聘。”
余大山重重地叹了口气,摸着余穗额头上的血口子,眼睛红红的,“是爹没用,你娘不在了,爹也没把你嫁到一个好人家。”
“爹,我不怕,我有手有脚,我自己也可以挣饭吃。”
余穗扶着余大山站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土,对着金凤说:“不过,我有一个要求,我要跟金梅同时出嫁。”
“行行行,只要你答应,什么都好说!”金凤喜笑颜开,似乎那家给的彩礼钱已经到手了。
余穗其实也有自己的私心,跟金梅一起出嫁,金凤就不能克扣她的嫁妆,不然等乡亲们一看,一比对,她恶毒后母的身份就立起来了。
何况等她进了那家的门,家里就是她当家,她得给那家妹子找个好婆家,嫁到于家这事儿是甭想了。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金凤此时此刻已经张扬起来了,只要余穗答应了嫁过去,就再也没有人跟梅子抢魏阳,还有二十块钱的彩礼钱,到时候梁红嫁过来,一举三得!
“想让我答应这门亲事,除非你们从家门口三步一磕,九步一跪到我娘的坟前,亲自把这件事情说清楚……”
说着说着,余穗的眼睛红的像是兔子一样,她越说哭腔越浓重,以至于后续直接剧烈咳嗽了起来。
“不可能!你这丫头片子是不是存心整我?!我就算不是你的亲妈也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养大了!你不念我的好,还想让我去给你亲娘磕头!做梦!我告诉你除非我死了!”
“金凤真不是东西!心肝肺都让野狼吃了!”
“就是!当时隔壁村的王婆子介绍大山跟她认识的时候,她可说自己没有孩子,还不是人家大山心善,不然哪有她们娘俩活命的机会?早就饿死了。”
“你没看余穗瘦的,自己的亲闺女倒是养的那么胖,脸也不害怕臊得慌!”
村民指指点点让金凤的脸色涨红,可就算是这样,她也不能低下头去给余大山前面那位上坟!
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大山!你说句话啊!都是明媒正娶,凭啥我就得低头做小?我跟你的时间还比她亲娘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