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这不是叶思清和林顾北的桥段吗?我该怎么做?照自己写的小说演?”白小见心里想着并试图推了推叶思清,“好家伙,还不起来,故意的吧?”
“叶思清,你——”白小见刚张口道。
“哎呀哎呀,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非礼勿视呀。”一个人突然踏门而进,连忙用手捂住了眼睛。
此人名叫金有福,是叶思清的死党,又高又瘦。
“谁让你不敲门就进来的?”叶思清朝金有福丢了一个枕头过去。
“这门都没关,赖我呀?”金有福又把枕头扔了回去。
金有福一屁股坐在了板凳上,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我说你为啥让我帮忙租这小院呢,原来是金屋藏娇。”金有福往嘴里塞了几粒花生米,问道,“她叫啥?这不是前几天在茶楼里被打的小乞丐吗?”
“不知道。”叶思清道。
“不知道还敢往回带,叶兄,你这是真爱啊,哈哈!”金有福兴致勃勃地调侃道。
“哪里凉快,哪儿呆着去。”叶思清道。
“我、我叫白小见。”白小见磕磕巴巴插了句,心里不停埋怨自己说话怎么都不利索了。
“幸会幸会,白小姐,在下金有福,字明正。”金有福一本正经地介绍自己道。
“她眼伤未愈,需要休息。”叶思清不耐烦道,说罢拽着金有福就往外走。
“白兄,过几天我们再聚啊!”金有福被叶思清请出了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白小见一个人在屋里等了好久,也没见叶思清回来。她又渴又饿,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白小见慢慢摸索着下了床,无意间摸到床边有个好像是拐棍的东西,想必是叶思清准备的。她磕磕碰碰摸到桌子,又摸到桌子上的茶壶和点心,想吃又怕有毒,趋避式冲突。又想到饿死也是死、毒死也是死,已经够惨的,白小见便敞开肚子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白小见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因为她是个吃货,所以小说里写了不少美食,比如“林鼎轩”的芝麻糯米桂花糕、“一品居”的“一品四绝”……之前写的时候还不免有些担心会被读者认为是在水字数,现在看来是相当正确的。
白小见又慢慢摸索着回了床。躺在床上,她感觉好像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样能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地躺着了。她努力回想,想弄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穿进来了,可是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既来之则安之吧。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恶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