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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振奋和鼓舞的,不止是黑夜里踽踽独行,但心坚强有力雀跃地打着鼓点的灰衣戴帽行客,发冷的手激动惊喜的微微颤动微微麻木的,位于灯光下的平凡且封闭的丑角,还有飞舞的影,和衣帽间的专在体温与衣服空隙间游走的灵。

影与灵都是人间独一份的附属品,此刻它们跟着它们的养分,也可以称作主人,非一体但一心的享受大餐,灵以人的精神作食粮,某些方面说起来好像很有些高尚似的,人的精神越激昂,身体里的热与火就越旺盛。此刻灵便会现身,它们是无色的绵绵软软的生物,生着两个带着绿色光点的小眼睛,因为只用得藏于不明亮的衣服与皮肤之间,所以也就不需要什么发达明亮的大眼睛,它们只要有敏锐的感知力便足以觅食生存。

虽然听起来像是种低等生物,但冼扬身上的灵不这么想。

常听人们讲要追求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啦,尊老爱幼啦,那么人和我这种生物也该平等,况且说不定对他们来说,假使能够看见,没准并不能轻看了我。

虽然它眼见着不知折了什么地方托起身子来很是吃力的狗含着一双泪眼被拒之门外,仿佛有无数的苦恨无尽的可怜委屈,让它这煞少对人以外的生物有什么触类感觉的土灵也隐隐绰绰感觉身上什么地方有点瘙着了,也有两个耳朵蹦零蹦零很是可爱的胖小狗被车辆碾扁圆滚的肚皮嗷嗷了两声便没了生气,车上下来人看见四下无人,就极快地将狗皮拎起来扔进厨余垃圾桶…

不是因为它对狗有什么关心,或者说它并没有产生这种情绪的结构,而是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不,最近好多人称它们是“儿子”“闺女”,只听得狗儿子狗闺女,却没听过狗爸爸。

扯远了,不管怎样,对于它们这种新鲜生物,人类总见不得轻视的,不看外边,至少从它主人身上,它是这么觉得的。它们土灵有形但并不固定,怎么形容呢,应该算是水与面之间的一种感觉,手感上应该与那种“捏捏乐”类似。不过它们可不是什么头上顶着毛线圈还傻乐吐着大舌头的蠢货,不过人类设若偶尔能感知到它,绝对会爱不释手,大大宝贝于宝贝狗儿子。它们与衣料和皮肤之间须隔着一点,也就是紧密的看似不悬浮的悬浮,虽然人们看不见吧。

总想自己也没什么意思,毕竟它已是个百十年的老土灵了,习惯了人间的种种似是而非的道理,更习惯于自己这种生存方式。

不过最近它身上各处地方都埋伏着狐疑的星星野火,使得它浑身刺燎而不得法,如果把平时主人的感觉视为依赖性的习惯,时而火热时而缓熄,时而静如流水,不若水火之间。可最近却是木然的凉意,不是冷凝,而算是彻滞!

是否它还在一个活人身上负着,莫若是在一副形销骨立仍旧冷冷然无心无神,向前漠然走着却并无任何追赶之物的鬼魂身上趴着,不是它趴在这个物体身上,而是它拽着这个物体强赶着,滚着,爬着,它几乎无数次的要掉落下来!

这个刚过20岁的年轻人实在称不上心中有丘壑,或许只是被车轮压过一压,越变越瓷实的一块红土地,他的思想连着心胸似乎难在这个身体里有下脚之地,因而有熊熊的温度极高的“热”和“火”冒出它的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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