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踩着坚定的步伐向丫蛋走来,他身体笔直,眼神笃定。
他穿着笔挺的灰色西裤挺括笔直,正如他直立的腰杆不容许半点弯曲。他走路总是昂首挺胸,傲视群雄,眼里震慑出蓝色的光来。
他身板结实,肩膀宽厚,迈着大步。今夜他头发用摩丝打理的一丝不苟,这是精心打扮过的。
在嘈杂的人群中,但凡他走过的地方总会投来几双爱慕的眼神,在他身上游离着。他并不理会,依然泰然处之。
丫蛋自然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是匆匆瞥了几眼,然后又故作镇定。她不自觉地撩拨了几下头发。
他向丫蛋的方向走来,没有顾盼其他,他离她越来越近,最后停在离她70厘米左右的正前方向。
丫蛋缓慢地抬起头来:“你怎么在这儿?”
孙谨言不咸不淡地说:“家里办喜事!”天呐这是丫蛋第一次听到他的嗓音,简直被他深沉又富有磁性的嗓音给迷住了。普通话十分标准,可以和广播站播音员相媲。
他的声音低沉不轻飘,有力不震耳,并且富有磁性。像潮水般,在她心里翻江倒海,激荡出水花来。
“啊?这是你家在办酒席?那你认识张明英了?”丫蛋半天才挤出这一句话来。
“他是我大舅!”孙谨言略带惊讶的回答丫蛋。丫蛋像吃了一颗炸弹似的,被震的耳朵隆隆响。这也太巧了吧。
“喏,那边!”他转身指着左前方最前边的酒桌。
丫蛋沿着他所指的方向,垫脚翘首,探着小脑袋,穿过茫茫人海,终于找到张老师。这
场酒席浩浩荡荡,起码摆了五十多张桌子,每桌都坐满了宾客,一桌12人,人群中还夹杂着不少小孩,在桌与桌之间奔跑嬉戏。
这么大场面,人山人海,也难怪丫蛋找了许久。再加上今天张老师也是西装笔挺,打扮考究,和往常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