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内容我放作家的话里)
我看媛爱的那部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机从我和她认识就在用,用到现在,手机壳黄的不像话了。
我打算再给她买一部。
她的生日在2月18,过年的前一天还有半个月的时间给我攒私房钱。
——嗯,就这么办!
我把钱都藏在那双已经一年没洗抽到飞起的鞋子里。说句实话,这鞋子是真的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就穿了几天而已就臭成那样,我以为放阳台那吹风臭味会慢慢散去,谁知道这鞋子味根本散不开,后来我就懒得管它了。
小糊涂虫也不可能说是突然哪天想起来把他洗了。
完美的最佳藏钱地点!
到了媛爱生日那天,我叫王达带她去蛋糕店挑蛋糕,然后我骗她说要去拉货。
到了商场,一楼有一片专门卖手机的区域,我带了三千二,去了个离我最近的苹果手机,我在店里走了一圈,在我看到的最便宜的都要3500多,好像......都买不起啊。
一个店员朝我走过来问我有喜欢的吗,我尴尬的笑了笑回了她句随便看看,那个店员就从我旁边走了。
我从门口走到店里,再从里面走到门口那排手机那,为了不让那些高傲的店员觉得我是个穷逼,我走到那台最贵的手机旁边说了句“太便宜了”,又摇了摇头就走出去了。
我觉得我这波操作非常骚气。
我走到旁边的手机店里,刚进门就有店员很热情的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我说随便看看,那个店员并没有走开而是一路跟随,这个态度让我莫名的很舒服,我对她说有没有两到三千的手机,她给我拿来四部手机给我,一一介绍我,我说要个性能好点的,她又给我拿了一部。
“您看看这个。”
我看着这个手机觉得还不错,问她多少钱,她说打完折三千二。正好我身上有三千二,我让她给我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