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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7:Adam

我收拾好碗筷统统放进洗碗机;本想看新闻打发时间,却被雨恒拉着,说要出去走走。

他说:“散步对身体好。”

他现在的身份跟我一样特殊,我便跟他约好:出去可以,但是不要随便跟别人搭讪。当个乖孩子,中午就给你做好吃的。

他点头应允。

但是出去之前还得给他找身合适的衣服。厉婵比他高个头,衣服套身上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也就姜暮嫣的个子跟他差不多。

姜暮嫣见到雨恒不禁夸赞“竟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我跟她说明来意,她大致测量一下雨恒身材,让我稍等转身进了卧室。

她翻找了一会,拿着一条牛仔和淡粉色的卫衣。

“我只有这身比较适合他,其它的大了一号;都是以前买的,现在是压箱底。”

我说:“谢谢。只是出去散散步,有一身穿的就不错了。”小姜将衣服递给雨恒,让他去浴室里换上。

趁他走开这一会,姜暮嫣跟我打听起雨恒的事。

“真是男孩?”

“丫头确认了,我是没仔细看过。”

“看着挺乖的诶。”

“这倒是。作息规律,有教养,很难叫人相信是个心智不全的孩子。”

“不会吧!”

“丫头没跟你说?”

她摇头:“只跟我说来了一个小男孩。”

我心说:大概是在气头上,不想多说。

聊了几句,秦雨恒就换好衣服出来了。他将长发拢在右侧,更衬得整张脸白净,配上清澈的双眸,活脱脱一位邻家少女。

姜暮嫣再次赞叹:“真好看!”

他听了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好了,别臭美了,还出不出去?”

“当然要。”

天还不错。9月的天大多时候都袭承了夏日的燥热,但那一日却凉风习习,阳光也不似以往刺眼;我抬头望去——几朵白云浮在空中,团团绵密。

雨恒指着天上的云笑了:“棉花糖!”

我:“对,棉花糖。”不得不说:的确是像。

碰巧前面就有一个糖果店,我就带着他进去逛了一圈。店内橱窗、柜子、货列台上的大玻璃罐内盛满各色糖果:红橙黄绿,琳琅满目;那种景像我也是第一次见,以前大概能在宫崎骏的电影里一瞥。

我问了老板有没有棉花糖,她说可以现做。雨恒好奇地看着老板一手撒糖砂,一手用竹签缠绕缕缕糖丝,直至卷成大个的糖棉。

如果你曾见过一个15岁左右穿着粉色卫衣的女孩手持棉花糖,边舔边出了店门口,身后跟着一个穿着格子衫的电子人,大概率就是我们了。

糖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尤其是被拉成丝之后,我想没有人是不爱它的,更何况一个孩子。

随性而为,走到是哪。本是简单的饭后散步,一直持续到10点才算结束。

回到家,他瘫在沙发上,像只猫一样蜷缩着,头枕在抱枕上,一动不动。

想起浴室里还有他换下的衣服,我打算给他洗了。以防万一,我是翻遍所有口袋,生怕重要的东西被他遗忘让后泡水。

一身衣服全部的口袋只有裤子上的那两个,只让我摸到了一个手环,手环上的圆形铁牌刻了一个“A”——这应该是他的重要之物。

我将手环递给他时他却激动起来,一把抢过套在了手上。

“果然是重要的东西,下次可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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