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想要的手机和同桌递来的手机完全不一样,但这话没法说明,于是刘秀微微一笑算是回应这份好意,然后摇了摇头。
同桌很显然没搞懂到底怎么回事,不过还是冲刘秀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谢绝了同桌的好意刘秀勉强努力坐直身体,望着放在面前的课本发呆。
他想起同桌女生的名字了。
因为是比较老的记忆所以突然间没能想起来,但在看到那双因为笑容而弯起的眼睛和甜美可爱的小酒窝后,原本有些模糊的记忆就逐渐清晰起来了。
女生有着和那可爱笑容相称的名字,叫做何晴。和刘秀在高中一二年级时都是同学,高二结束时因为某些原因转学去了其他城市,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
刘秀会忘记也大多是因为这个原因。高中的功课本来就相对比较重,再加上从高二以后再也没见过面,渐渐也就淡忘了那张可爱的笑脸。
说起来,何晴转学的理由是什么来着?在刘秀模糊的记忆里,这女孩的成绩一直很好,性格开朗长相姣好脾气也不差,可以说是同学和老师都很喜欢她。那么到底是为什么转校的呢?而且还是连带着搬家的程度。
想了一会后因为情报不足只能暂且放下,不过刘秀还是记下了这件事,等到以后想起了什么或者从其他地方获得了新情报再解决。
高中的课程简直就是煎熬,尤其是刘秀所在的学校有自己那套习惯。他不知道其他学校是不是也是这么做的,总之刘秀所在的高中会采用高强度的教学密度,在高一高二年级的时候将三年的内容全部教完,然后最后一年用来复习和巩固。
因为这个原因,对于现在的刘秀来说就算是语文课都成了听天书,放下了快十年的功课根本没法立刻捡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放学,刘秀简直觉得自己快要因为缺少娱乐而死了,就连工作最苦的那段时间也没上学枯燥。
也许是看到刘秀的样子实在是凄惨,何晴在把自己的课本收回书包里后,把一个黄桃的果冻推了过来。
“我中午不回家了,你呢?”
家里还有一滩麻烦等着收拾,刘秀实在不想这么快就去面对那些麻烦事,于是摇了摇头。
“在外面吃。”
就这样,两个懒得回家又同桌的家伙立刻达成了共识,一起在外面吃饭。
因为刚放学时十分拥挤,并不赶时间的两人就一边收着课桌一边聊着天,等学生散去。
有时候从小细节就能看出一个人勤快与否,比如说每次放学,懒的学生还在教室里蹉跎时光,比如刘秀和何晴,普通的学生还在楼道里人挤人地离校,而勤快的学生已经将饭菜买好,从学生的长河中逆流而上回到了教室里。
作为懒人的刘秀看着第一个取回午饭的英雄,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死不悔改地继续犯懒,顺便对勤快人送上并非同类的叹息声。
刘秀手杵在桌上,再把下巴搭在手背上,完全一副没干劲的样子看着教室门外学生一点点减少,听着无论什么时候都大同小异的校内广播,有些走神。
吵闹的学校,熟悉的校服,并不少见的青少年,这些在他的记忆里都很遥远,十年的时间不只是时间上的距离,更是日渐成熟的思想和曾今年少青春的距离,自己的变化会让这些曾经的记忆变得更加陌生而遥远。
直到音乐响起,才打断刘秀的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