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外是难得的好天气,阳光晴朗。
炽白的阳光在麦克身上却是冷的。
“呜呜……”随着麦克停下,难看的老狗就趴在他脚下,呜咽着磨蹭他美洲野牛皮做的靴子,想要讨食。
“你也长成大块头了,应该学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比如把西格莉德的另一把簧轮短枪偷来,到我这里换肉?”麦克蹲下去抚摸老狗的脑袋,顺手塞一块牛肉干进老狗的嘴。亲爱的旺财陪他从日不落帝国远渡重洋来到北美,从一只健壮的青年狗变成一只狡猾的老狗,他可舍不得饿着旺财。
哪怕躲在船舱里的两个月还有刚到北美洲饿极的时候,他几次想把旺财烤了吃肉……
麦克,对,他的名字叫麦克.托尔斯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本土人。但他出生时就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东方,有完整记忆。
他想着长大后做一番事业,比如把日不落的大不列颠变成天朝上国某个朝代的殖民地什么的,做个漂亮的英奸,说不定还能娶一个漂亮的公主?关键是要漂亮。但是他的父亲,那个酒鬼日以继夜的殴打他善良的母亲,他十二岁的时候没有忍住,用七个酒瓶连续打破了酒鬼的头。
在英国,一家之主的地位无比崇高,他不能把小命寄托在酒鬼的善良又或者律法对‘年幼谋杀者’的仁慈上,带着旺财混进了开往北美殖民地詹姆斯敦的随便一条船。依靠上辈子的学识、他的狠劲,还有能够看见罪恶烟雾的一双金色的眼睛,短短五年从几乎沦落到最底层的契约奴做到巡警,然后是探员,到最低级的管辖一条街的探长,直至最年轻的三街探长。
如果把西格莉德扯下马,他做了弗莱克城的总探长,就有可能受封‘骑士’。但他正想着是把西格莉德娶回家做个洗衣妇(毕竟他十七岁了),还是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把西格莉德推上去做第一个美女市长呢,却有血色的罪恶红云席卷天地,霍乱整座北美大陆——那种邪恶的,猛然跃迁式的压迫感让他呕吐,直不起身,八个月后的今天才勉强习惯……
“罪恶的澎湃也代表崭新的时代,不是么旺财?走吧旺财,我需要回去‘读档’,顺便带几发弹药探望一下咱们亲爱的,丢失我两条街道的‘代探长’阿普勒大人。”
麦克拍拍旺财的脑袋,这条健壮的斗牛犬老狗就呜咽一声,四肢叉地的伸懒腰呲起了牙。
……
麦克没有急着“读档”,而是先打了个电话。
现在的北美让他奇怪,明明没有好的枪械,却有了电话。当然,他也不记得枪械和电话电灯谁先谁后之类的发展概况。
任何的时代他需要习惯也喜欢习惯,越奇妙越好,哪怕奇妙到两头粗中间细的金属电话可以传真机似的传送照片,又或者非常真实的没有谁知道什么是一几几几年。
麦克只知道海洋另一边的大不列颠是女王当政。至于哪位女王?他不清楚。倒是詹姆斯敦殖民地总督的名号非常响亮……
“漂亮的照片!”麦克把伯明翰一家的两张照片塞进皮衣的兜里。
他没有急着前往案发地点,因为哪怕习惯了‘邪恶’的威压,他也感觉自己已是一个死人,成为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他的心脏好像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高空只有他可以看到的罪恶烟云以外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需要洗一个澡,洗面,修剪胡须,再听听自己的呼吸,摸摸脉搏以寻找他还活着的感觉,或者感动?
站在自己在海边漂亮的老式房子边,抚摸‘血色阳光’下栏杆银白色的木料,麦克还是走出去了,沿着海边窄道行走,吹拂上午潮湿的海风。
没多久走进他曾经管辖的地方:弗莱克城市北斜街最边缘的一家理发小馆。
“嗨!亲爱的托尔斯得大人,您今天看上去精神了不少!”小馆的老板是个荷兰姑娘,最多二十岁,长得漂亮。麦克却只‘嗯’了一声,因为他看老板维瑟,总感觉看到了梁山好汉中开黑店的母夜叉孙二娘。
“给我修剪胡须。老规矩,用圆头的剪刀。”麦克躺在最干净的一张椅子上,这是专为他留下的,“街里又出现案件了,如果我的脑子不够清醒,那就更糟。你知道的,我必须把自己打理干净,然后才能专心致志的思考……你必须让我看上去足够的帅。”
“我以为您早就放心我了,亲爱的托尔斯得探长大人。”
维瑟用褐色麻布沾了热水,恰好敷麦克下半张脸,不盖住眼睛,让麦克看到她拿出对人体最没有威胁力的圆头剪刀。又抽掉围裙,将很多用来刮胡须,但其实剐人也特别顺手的锋利小刀一排排放在她短时间接触不到的地方。
“瞧,我就知道你不是好人。”麦克笑了,感觉舒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