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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贱名狗子(新书求收藏求推荐票)

盛夏的午夜,风轻云淡,冥神星天南天北各一颗绯红月亮,高悬半空,像是两颗硕大的红宝石镶嵌在夜幕中。绯月泻下的月光如血,覆满大地,着眼处一片血红,映得整个神洲大陆的夜晚阴森诡异。

神洲大陆最南面有一荒凉的破败之地,名为蛮荒之地,其面积足有数百万平方公里之广。此处的植被,无论是覆盖的面积还是种类都极为稀少,最常见的是低矮的灌木丛,稀稀疏疏的东一堆西一堆的野蛮生长。

整个蛮荒之地遍地都是黄沙碎石,丘陵峡谷沟壑纵横,其内有各种凶兽盘踞。

三千年前,蛮荒之地也是水草丰沃,森林茂盛,物种丰富之地。一场突如其来的传奇大战,溢散的恐怖能量摧毁了一切,才造就了今天的破败荒凉。

此刻在蛮荒之地,一处三面环山的山谷,有一股二指粗细的暗河水从半山腰一个拳头大小的孔洞汩汩流下,汇聚到谷底,天长日久遂形成一个深有十多米,长宽各有二十多米的小水塘。

在蛮荒之地,有水的地方就是天堂。往往会形成一片绿洲,会有人族聚居于此。

谷底的土地被平整开拓成十多块方形菜园,种有各种粮食作物,小水塘的水被引流过来进行灌溉。菜园旁,还有数个木棚,里面圈养着神洲大陆特有的月兔,三趾羊等温顺的食草动物。

离菜园不远,靠着谷底山脚处,稀稀落落的有着几十个用茅草,黑土,木头搭建而成的圆锥形茅草房。

这是一个典型人族聚居的小部落,部落名为疾风。

山谷中的夜,微风徐徐,水塘边的草丛里有各种虫鸣声此起彼伏,一群群银光虫,飞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炫目的光彩。

今晚疾风的族人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入睡,而是在山谷中燃起了十几处篝火,烤着十多头三趾羊,几十只月兔,还搬出了几十坛自酿的米酒,整个山谷肉香弥漫,酒香四溢。整个部落的村民,不分男女老幼,总数三百来人,围着一堆堆篝火,全都盘膝而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纵情惬意的吃喝,仅是表面现象,此刻众人的心思其实都在一座高大茅草房上。

这座茅草房,占地比其它茅草房大了两倍不止,一楼架空,底下堆着木柴,干草。二楼的前后门都用不知名黑色带斑点的兽皮当门帘,前门的门头上还挂着一个蛮荒异兽彘的骷髅头当装饰。

这是当今疾风一族族长赤练子的家!

已是凌晨深夜,众人脸上非但没有半分倦色,反而越发的亢奋,全都翘首以盼,不时扭头跟身边人互相攀谈着。

到子夜时分,忽的一声高亢的“啊~~”的痛呼传出,接随即就是“哇哇~~哇哇~~~哇哇~~”的一声声清亮通透的婴儿啼哭声,从茅草房传出来,片刻间响彻整个山谷。

“生了!生了!”

众人的眼神一下雪亮通透,全都发一声喊,哗啦啦的一下冲到茅草房旁,纷纷踮起脚尖,身体尽量往前倾,拼命的往前挤,抬头仰视,都想透过那兽皮门窥得里面的一丝半毫。

厚实的兽皮挡住了窥探的目光,可挡不住众人的嘴巴。

“是男是女?”

“管他是男是女!总之族长添丁,疾风又添新生命,皆为部落幸事!你我尽管高兴就行!”

“族长成婚二十来年,一直膝下无子,这下可好,总算后继有人了。”

“不知天赋如何?咱们老祖宗传下的功法可是数千年了,也没人能大突破!”

“咱们疾风可是神洲第三大帝国皓月帝国的子民,族长一系据说出自于帝国皇室一脉。咱们所修功法修罗鬼道,与帝国皇室所修一脉相承。”

“正是传自帝室,帝室的天纵之才们练起来没难度。作为平民的咱们,就觉得难于上青天了。”

“修罗鬼道修炼极难,可一旦修到第三级,便能吸纳天地灵气藏于己身,此时驱使体内灵气转为灵力,流转全身,外能御敌,内能强身健体。练到第七级,能悬空,能御剑,便为炼气士。练到第十八级,能操纵天地灵气,弹指间能开山裂石,全力一击更有天地变色之威,此时便为天王。咱们疾风族史记载,能修到十八级破阶晋升为天王的,除始祖同时代的那一批惊艳之才外,余下两千年间竟无一人。”

“族长夫人怀胎三年,婴儿一直不肯落地降生,那腰身粗壮的堪比野外的蛮熊。平日总听大祭师说,这肚里的婴儿似乎未降生就有了自保的意识。一降生,必是天赋异禀。”

族人议论间,茅草房的黑色兽布门帘一掀,个头将近两米,如铁塔一般壮实,上身赤裸纹着各种图腾异兽,下身扎着一条异兽皮裙,正当盛年的疾风族长赤练子,面带喜色,大步走了出来,只见他站到门口,宽大的右手当中托着个婴儿高高举起,声若洪钟震动山谷:“告先祖!各位族人!蒙先祖荫庇,我赤练子有后!”

族人闻声道贺,潮水一般!

赤练子左手往下凌空一压,示意族人噤声,沉声说道:“各位!犬子得大祭师不惜耗费三年元寿,开天眼窥探未来,得始祖先灵回应,此子日后成就定在天王之上。”

族人闻得始祖先灵恩佑此子,不由齐刷刷的跪倒一片,双手合十,虔诚的拜服在地,嘴里喃喃念叨,“始祖荣光,佑我疾风!”

“先祖显灵,佑我疾风!族长之幸,我疾风之幸!”黑瘦黑瘦像是荒野灵猿,双眼有精光闪闪,一张脸上皱纹层层叠叠的大祭师,悬空踱步到赤练子身旁,双手抱拳,弯腰行了一礼,沉闷的嗓音有若洪钟,完全看不出刚刚耗费了三年寿元。

得大祭师亲口证实,跪倒一片的族人,更是群情沸腾,纷纷起身,团团围在赤练子身旁,伸长手臂都想触碰婴儿,都想沾点先祖荣光。

被赤练子高高举起的婴儿,刚一出生就有二十多斤,比正常的一岁小孩还要大上一圈。此刻他正咬着双手拇指,双腿交叉圈着,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他一副好奇的神情,看着围在父亲身旁的族人,忽地小嘴一咧,嘻嘻的笑了起来。

神洲历,三万一千零一年,七月初七,夜,子时,神洲大陆,蛮荒之地一小部落——疾风,族长赤练子喜得一子,取名为轩辕子。

轩辕子降生时,周身有灵气萦绕,体内灵力充沛浩荡,经族内大祭师鉴定为天纵之才,未来成就必在天王之上。大祭师当场断言,此子之名,日后定会响彻四海八荒。

不同于茅草房外的喧嚣吵闹,简陋的茅草房内,却有另一番情景。一张带着绒毛的宽厚兽皮铺在木板上,上面卧着一个身形高大,神情萎靡的女人。

这是赤练子夫人——莫洛尔。

刚刚生产完的莫洛尔,眼神厌恶的看着自己臂弯里的一个婴儿,这是轩辕子的孪生兄弟,并且还比轩辕子早出来一小会。但这做哥哥的,却完全没有哥哥的气势,他身子瘦弱娇小,不到莫洛尔一手之握,就是比起怀胎十月的普通婴儿,也要小上许多。体重估计不足三斤,此刻正似个小猫一样的倦在莫洛尔的臂弯里,不哭也不闹,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吮着双手拇指睡得正香。

对于不定期三五年间就要搬迁的疾风一族来说,这么瘦小的婴儿其实是个累赘。大祭师断言,此子体内完全没有半点灵力。纵然勉强养大,也不过是个半劳力。

蛮荒之地环境恶劣,食材稀缺,水源匮乏,动不动还有矮人,三眼巨人,妖族以及精灵等异族出没,以狩猎人类为乐。

近千百年以来,以十年一计,疾风一族新生婴儿的存活率不到三成。如以二十年为一计,新生婴儿的存活率更是低到不到一成。

日渐凋敝的疾风一族,近千年以来很少有新生婴儿能活到二十出头。人丁凋零的疾风一族,每逢有新生婴儿诞生,都能成为整个部落最大的狂欢节日。但那指的是正常婴儿,而不是如今这种体内毫无灵力波动的废物。

疾风一族很务实,作为族长,赤练子在知道这婴儿体内没有丝毫灵力之后,甚至都不愿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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